有时候,一些企业为了优化结构或者是节约资本,会做出裁员的决定。但是要裁员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裁减的,必须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
1. 裁员的性质分类
在人们的一般印象里,需要裁员的企业都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盈利能力降低,为了节约成本才要裁员的,其实不然。裁员可以分为以下3类:
(1)经济性裁员
所谓经济性裁员,就是人们一般理解的裁员,是由于市场因素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盈利能力下降,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为降低运营成本,企业被迫采取裁员行为来缓解经济压力。
(2)结构性裁员
则是由于企业的业务方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而导致内部组织机构的重组、分立、撤消引起的集中裁员。
(3)优化性裁员
是企业为保持人力资源的质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解聘那些业绩不佳的、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员工的行为。
2. 裁员的程序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确定裁员名单后,应当支付被裁职工经济补偿金。
注意:
劳动者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就不得被裁减: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裁员影响的职工范围较广,因此企业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
图源自网络
文章摘自: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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