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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杨元庆:旗帜鲜明反对996,两会多位委员“声讨”企业长期加班现象

3 月 11 日,2021 年全国两会落下帷幕。今年与科技相关的话题热度颇高,外媒也在关注两会科技话题和科技界人士发言。

其中,TechCrunch 以“中国大型科技公司 CEO 在两会上提出了什么建议”为题,报道了腾讯创始人兼 CEO 马化腾、小米董事长兼 CEO 雷军、百度董事长兼 CEO 李彦宏等人对中国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建言献策。

不过,当中最热的话题依然是科技公司的加班现象。在微博热搜榜,“建议对 996 工作制进行监管”的话题一度冲上热搜第一。

多位委员“声讨”加班现象,杨元庆称联想旗帜鲜明反对 996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目前加班现象广泛存在,尤其在某些行业存在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在短视频、在线教育、出行、电商等领域,部分互联网企业又开始推行“大小周”工作制。

李国华指出,当前我国 996 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鲜少见到 996 企业得到处罚,劳动监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者维权困难;一些企业甚至直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执行 996、大小周工时,剥夺了员工的休息时间。他表示,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制度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和关注,建议对 996 工作制进行监管。

政协委员对 996 的建议引发众多网友的共鸣和支持,目前,微博上“建议对 996 工作制进行监管”话题的阅读量已超 8.3 亿,讨论次数高达 8.8 万次。

此外,今年两会也有多位代表委员“声讨”超时加班现象。据工人日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提出,“超时加班与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不相符,与国家提倡的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也脱节。希望‘两高’像重视治理欠薪一样,重视解决超时加班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工会联合会荣誉会长林淑仪亦认为,长期加班加点,严重挤占劳动者休息时间,使职工身体处于疲惫状态,工作效率下降,也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特别是近些年新业态劳动者超时加班现象更严重,有些送餐员为了多接单长时间奔波在路上,导致一些交通事故。

“很多超时加班都是‘隐形’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指出,自从有了智能手机,有了工作微信群,很多人的上下班时间界限就模糊了,有的企业要求员工 24 小时在微信群里待命,漏接电话或不及时回复就算违规,甚至会遭到开除。

根据劳动法,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但近年来,不少企业推行“996”工作制,尤其是互联网公司。

3 月 10 日,联想集团董事长兼 CEO 杨元庆在全国人大北京市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表示反对 996。

“在联想,我们一直强调的是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旗帜鲜明地反对 996。员工辛勤工作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满足我们每一个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样一个最终目标。”杨元庆说道。

延展阅读:《海外IT老兵谈996:人才不是加班加出来的,期待有企业能站出来破局》

“清理整顿非必要的人脸识别”

此外,个人信息采集、存储和使用的数据安全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随着人脸识别应用的快速普及,“刷脸”成了我们日常的一部分:刷脸入小区、刷脸开机、刷脸考勤、刷脸取款、刷脸购物......但这些人脸信息的安全性是否得到应有的管理和保障,答案是充满不确定性的。

据广州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卢馨建议,立即清理整顿非必要的人脸识别,明确规定人脸识别使用范围。

卢馨建议由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设立相应审批标准及程序。除道路、机场、银行等法律规定的必要的安防应用以外,涉及对特定及非特定对象的处所,如学校、酒店等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都应申报审批,公安部门依法审核其合法、正当和必要性。

她还建议集中整治不规范的采集与使用。由公安系统监督,立即清理整顿非必要的小区、写字楼、商场、公园、市场、企业等单位,拆除人脸识别设备。对不合规安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要求定期整改,依法打击非法滥用。同时清理电子政务平台人脸识别认证安全漏洞,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同时,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蔡晓红与国家计算流体力学实验室研究员叶友达、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副所长周玉梅等 6 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围绕加强人脸识别监管提出了多项建议:

  1. 建议健全人脸识别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确立个人影像数据控制权、删除权、遗忘权等基本权利,维护个人名誉及隐私;
  2. 加快推进大数据相关立法,明确企业对个人影像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及使用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
  3. 制定生物特征信息相关规范及管理办法,保障个人影像数据的安全规范使用,明确人脸识别的应用领域。
  4. 建立人脸识别的网络及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制定人脸识别应用技术标准体系,明确对人脸识别软硬件应用的安全技术要求;
  5. 建立人脸识别应用安全评估及审核制度,针对安防、金融、电商、支付等应用领域进行安全评估,对人脸识别产品应用及推广增加审批环节,保证产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建议对非法采集泄露滥用个人隐私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在一些欧美国家,人脸识别在某些场合被禁止使用,并不是由于技术不过关,而是基于对私隐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表示,海量人脸识别生物信息数据在各个场景被采集,在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一旦人脸数据被不法领域使用,极可能引发科技伦理、公共安全和法律等众多方面的风险,危及公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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