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印发《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细则》提到,公共数据开放采取清单制管理,数据开放主体应当按照年度开放重点和公共数据分级分类规则,在本市公共数据目录范围内,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数据交付方面,鼓励探索利用隐私计算、联邦学习、数据沙箱、可信数据空间等新技术、新模式进行数据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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