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解析 HTTPDNS 服务等级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3-09-18 16: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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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腾讯云移动解析 HTTPDNS 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移动解析 HTTPDNS 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可用性、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会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或使用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腾讯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1 腾讯云移动解析 HTTPDNS 服务

提供基于 HTTP 协议发起域名解析请求的功能,替代了基于 DNS 协议向运营商 Local DNS 发起解析请求的传统方式,可以避免 Local DNS 造成的域名劫持和跨网访问问题。具体服务类别以腾讯云公开发布的相关服务信息为准。

1.2 服务月度

服务月度是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3月17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3月17日到3月31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4月1日到4月30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5月1日到5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6月1日到6月16日。服务可用性按服务月度单独核算。

1.3 不可用时间

本服务在连续的1分钟或更长时间不可使用,方计为不可用时间,低于1分钟的不计入不可用时间。

1.4 不可用定义

由于腾讯云服务器的设备问题、机房问题、产品功能问题或腾讯云自身操作不当导致本服务中断,则判断为服务不可用,否则,不视为服务不可用并且相应的时间也不计入不可用时间。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1 - 服务月度内服务不可用时间 / 服务月度内服务总时间)× 100% 如我们承诺的可用性是99.99%,则6月客户企业版 HTTPDNS 服务可用时间应为30(天)× 24(小时)× 60(分钟)× 99.99% = 43195.68分钟,即允许存在43200 - 43195.68 = 4.32分钟的不可用时间。
说明
服务可用性承诺及赔偿等仅只针对已购买 HTTPDNS 企业版服务并已产生费用的客户,使用赠送免费流量包的客户不包含在内。
服务不可用时间 =(故障解决时间 - 故障开始时间)*(收费请求次数 / 总请求次数)。低于1分钟的不计入不可用时间,超过1分钟部分,按分钟计算不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小于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例如,不可用时间为11分01秒,按12分钟算。
腾讯云会尽力保证服务的可用性,但是由于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为了避免应用域名解析受到影响,建议客户端按照腾讯云官方指引使用官方 SDK 或自行实现容灾。

2.2 服务可用性标准

本服务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9%,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3. 赔偿方案

对于本服务,如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您有权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1)赔偿以腾讯云发放代金券的形式实现,您应当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腾讯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发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腾讯云账户购买本服务,不能购买其他的腾讯云服务,您也不可以将代金券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
赔偿代金券金额
低于99.99%但等于或高于99.00%
月度服务费的10%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月度服务费的15%
低于95%
月度服务费的50%

3.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相应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腾讯云会进行相应核实,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腾讯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2)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腾讯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腾讯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4.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腾讯云的赔偿范畴,腾讯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4.1 系统维护时间的不可用。 4.2 用户原因,运营商封禁、被非法攻击等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可用。 4.3 域名解析操作、解析服务商问题等造成的解析本身不可用。 4.4 告知的大流量增加(峰值请求量增量超过5wqps或日请求量增量超过1000w次)引起的不可用。 4.5 腾讯云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不可用。 4.6 使用第三方 CDN,且其权威 DNS 的地址库与 HTTPDNS 的地址库不一致引起的解析不可用。 4.7 因域名所授权的权威 DNS 解析服务异常而引起的不可用。

5.其他

5.1 双方确认并在此认可:在任何情况下,若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因腾讯云违约原因造成您损失的,腾讯云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相应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 5.2 有权根据变化适时或必要时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您可以在腾讯云官网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腾讯云对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5.3 本协议作为《腾讯云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具有与《腾讯云服务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您需遵守《腾讯云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本协议与《腾讯云服务协议》中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