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1.1 程序结构清析,简单易懂,单个函数的程序行数不得超过100行。 1.2 打算干什么,要简单,直接了当,代码精简,避免垃圾程序。 1.3 尽量使用标准库函数和公共函数。 1.4 不要随意定义全局变量,尽量使用局部变量。 1.5 使用括号以避免二义性。 2.可读性要求 2.1 可读性第一,效率第二。 2.2 保持注释与代码完全一致。 2.3 每个源程序文件,都有文件头说明,说明规格见规范。 2.4 每个函数,都有函数头说明,说明规格见规范。 2.5 主要变量(结构、联合、类或对象)定义或引用时,注释能反映其含义。 2.7 常量定义(DEFINE)有相应说明。 2.8 处理过程的每个阶段都有相关注释说明。 2.9 在典型算法前都有注释。 2.10 利用缩进来显示程序的逻辑结构,缩进量一致并以Tab键为单位,定义Tab为 6个 字节。 2.11 循环、分支层次不要超过五层。 2.12 注释可以与语句在同一行,也可以在上行。 2.13 空行和空白字符也是一种特殊注释。 2.14 一目了然的语句不加注释。 2.15 注释的作用范围可以为:定义、引用、条件分支以及一段代码。 2.16 注释行数(不包括程序头和函数头说明部份)应占总行数的 1/5 到 1/3 。 3. 结构化要求 3.1 禁止出现两条等价的支路。 3.2 禁止GOTO语句。 3.3 用 IF 语句来强调只执行两组语句中的一组。禁止 ELSE GOTO 和 ELSE RETURN。 3.4 用 CASE 实现多路分支。 3.5 避免从循环引出多个出口。 3.6 函数只有一个出口。 3.7 不使用条件赋值语句。 3.8 避免不必要的分支。 3.9 不要轻易用条件分支去替换逻辑表达式。 4. 正确性与容错性要求 4.1 程序首先是正确,其次是优美 4.2 无法证明你的程序没有错误,因此在编写完一段程序后,应先回头检查。 4.3 改一个错误时可能产生新的错误,因此在修改前首先考虑对其它程序的影响。 4.4 所有变量在调用前必须被初始化。 4.5 对所有的用户输入,必须进行合法性检查。 4.6 不要比较浮点数的相等, 如: 10.0 * 0.1 == 1.0 , 不可靠 4.7 程序与环境或状态发生关系时,必须主动去处理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文件能否 逻辑锁定、打印机是否联机等。 4.8 单元测试也是编程的一部份,提交联调测试的程序必须通过单元测试。 5. 可重用性要求 5.1 重复使用的完成相对独立功能的算法或代码应抽象为公共控件或类。 5.2 公共控件或类应考虑OO思想,减少外界联系,考虑独立性或封装性。 5.3 公共控件或类应建立使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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