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各种命名存储过程的规则。
有些人用usp_作为存储过程名称的前缀,有些人用应用程序名称的缩写作为前缀,还有一些人用所有者名称作为前缀。您不应该在SQL Server中使用sp_,除非您是认真的。
有些proc名称以动词开头(Get、Add、Save、Remove)。其他人则强调实体名称。
在包含数百个存储过程的数据库中,当您认为存储过程已经存在时,可能很难滚动并找到合适的存储过程。命名约定可以更容易地定位存储过程。
您是否使用命名约定?请描述它,并解释为什么你更喜欢它而不是其他选择。
回复摘要:
我为什么选择我做的答案:有很多很好的回答。谢谢大家!正如您所看到的,很难只选择一个。我选择的那个引起了我的共鸣。我遵循了他描述的相同路径--尝试使用动词+名词,然后无法找到适用于客户的所有sprocs。
能够定位现有的存储过程,或者确定是否存在存储过程,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有人无意中使用另一个名称创建了重复的存储过程,可能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由于我通常在具有数百个sprocs的大型应用程序上工作,因此我倾向于使用最容易找到的命名方法。对于较小的应用程序,我可能建议使用动词+名词,因为它遵循方法名称的通用编码约定。
他还主张在应用程序名称前加上前缀,而不是不太有用的usp_。正如一些人指出的,有时数据库包含多个应用程序的sprocs。因此,使用应用程序名称作为前缀有助于分隔存储过程,并帮助DBA和其他人确定存储过程用于哪个应用程序。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3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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