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级安全建设面临混合云、DevSecOps、零信任体系、敏捷开发要求等综合复杂场景引入,安全问题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形态。如何在新形态下做好IPO等关键时刻的重点防护,全局性提升企业安全,成为很多行业面临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条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
年终两个月,为保证在两波电商大战中能够突围而出,各大零售电商企业把控着平台运维、商品管理、仓储物流、推广引流、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避免任意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一个购物狂欢节背后,是无数电商人的血与泪。
网络安全行业合规之风已起。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新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并将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文主要对《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进行要点解读,帮助读者更快理解相关法规条款。 制定目的 规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
2022年9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aw@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产品和重要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且规范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明确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以及从事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公安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现将《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
近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该草案确立了“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明确了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标志着我国开启了全面加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进程。 作为一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在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和保护的问题。在个保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提出,要处理好与有关法律的关系。与网络安全法,和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数据安全法草案相衔接,对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
笔者在《浅谈如何拟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一文中提到了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保护实施细则,因为篇幅有限,未能展开详细阐述如何组建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保护实施细则应覆盖哪些网络安全活动。笔者计划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就以上三方面的内容分别进行说明。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cha@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
“双十一”、“双十二”期间是所有电商行业的流量高峰期,作为一个电商网站,如果不能保障流畅运行,将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回顾去年天猫“双十一”,当天日活跃用户到达峰值3.56亿,交易创建峰值32.5万笔/秒、支付峰值25.6万笔/秒。在这样的购物狂欢下,你的网站是否已经做好了应对“双十一”、“双十二”的流量高峰呢?
2022年8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老龄协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2年8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
11月、12月都是一场网络购物季的狂欢,无论是国内的”双十一“、”双十二“,还是美国的”黑五“和”网络星期一“,参与人数和创造的销售额每年都在刷新纪录,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国内的买完了就去买国外的。在双十一期间,很多国内安全团队和安全实验室都发布了安全购物指南,有的谈消费者如何避免成为网络欺诈的受害者,有的帮助真心卖货的商家抵御恶意羊毛党,还有的聊了网络购物季背后的地下黑产。
来源:炼石网络CipherGateway本文多图,建议阅读20+分钟读懂数据出境“安检”要求,落实数据保护“武装”手段。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2022年9月1日施行) 2022年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活动日益频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需求快速增长。同时,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保护水平等的差异,数据出境安全风险也相应凸显。数据跨境活动既影响个人信息权益,又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
“近日,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安全漏洞管理,工信部起草了《网络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整个网络安全圈的轰动。”
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数据安全纳入网络安全审查; 2021年8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2021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布,并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如此密集的法规发布,可见数据安全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和机构需要直面的问题。今日起,《数据安全法》将正式实施,《数据安
原ZLJ卖场的压测流程,是依托于阿里云PTS工具,团队自身缺乏性能测试能力自建,缺少性能分析和数据沉淀,测试场景单一,只有单接口和多接口压测,缺少场景和链路压测,不能相对合理的评估系统性能承载能力,机器扩容只凭借经验进行增加调整,缺乏评估依据。
时间过得贼快,双十一仿佛刚过去,双十二已悄然来临。要说双十一、双十二最大的赢家,非电商平台莫属了,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等各大电商平台,赚得盆满钵满。刚发工资, 小墨的钱包就快被掏空了。
国务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5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7月30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
随着网络攻击方式和手法逐渐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网络安全威胁更为普遍与持续,在这场与网络攻击长久的对抗中,威胁情报共享和有效利用成为了提升整体网络安全防护效率的重要措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2021年立法计划,我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juju@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
笔者认为,无论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还是其他网络运营者,在网络安全保障过程中,人的因素都是至关重要的。在安全运营实践中,通常认为人、工具、流程三者融合并持续加以改进,才能做好安全运营工作。今天,笔者结合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未来即将发布的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ITIL实践,运营者网络安全建设、运行与保障实践,来谈一谈运营者如何组建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来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双十一”刚刚过去,但是幕后的故事却不少。尤其是零售电商狙击黑灰产的战役,让不少商家到现在还没缓过神。商家们更是迫切地想知道,如何才能做好营销风控,如何才能更高效地抵御“羊毛党”,如何才能安心地卖货。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运营者责任义务」第十九条明确要求: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自2017年《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以来,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已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一系列的法规的出台,企业用户,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在建设和规划自己的网络安全体系的时候就更需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来看待网络安全合规问题,既要避免疏漏引发违规风险,也要合理设计制度体系,避免由于当前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之间要求表述的不同造成重复建设,给自身管理上和运营上带来不便。本文试着从政府监管、第三方检验检测和企业用户管理这三个维度进行简要分析,并给出一些在建设网络安全规划时可以参考的建议。先上图。
前言 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动态防护”,即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面临的安全威胁态势进行持续监测和安全控制措施的动态调整,形成动态的安全防护机制,及时有效的防范应对安全风险。 今天笔者来谈一谈某运营者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实践。 一、项目背景 某运营者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某市公众提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 该运营者自组建之初便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截止到目前,做了大量的网络安全工作,包括: 1.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ISO27001等
2022年,是我国数字化转型深入发展的一年,也是数据安全快速发展的一年,更是我国网络安全法规日益完善的一年,为网安产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驱动力。
嘉宾 | 陈锣斌 编辑 | 李忠良 随着行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深水区,众多业内机构都意识到,更复杂、更难对付的新型业务风险已经到来。不谈安全,便谈不上发展。如何让「风控」领先于「风险」,逐渐成为领域内最重要的议题之一。非常有幸,本次能够邀请到了蚂蚁集团大安全事业群首席技术架构陈锣斌,他为我们讲述了蚂蚁集团几代风控平台的演进、蚂蚁集团数据安全策略以及未来风控的发展方向,期待您对风控有更多了解。 1 风控平台一代到五代的发展历程和挑战 InfoQ:陈老师,简单介绍下您目前主要负责的工作? 陈锣斌:我目前
随着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发展和跨界融合,智能网联汽车与外界交互手段不断丰富,智能网联汽车在积极融入网络时代的同时,同样不可避免地面临信息安全问题,引发了行业高度关注。
2019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密码的应用和管理等方面有了专门性的法律保障。密码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是中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随着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国卫生健康领域迎来重要机遇期,信息化发挥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健康数据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更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因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此背景下,2022年8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办法》共计三十四条,分为总则、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管理保障五个大章节。 总的来说,《办法》是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
2014年2月,NIST发布了《提升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V1.0正式版本。本安全框架的起源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发布的《关于提高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行政命令》,要求NIST制定安全框架,应包括一系列与标准、方法、程序和过程相匹配的解决网络风险的政策、业务和技术方法。2017年1月,NIST发布了框架V1.1的草稿,预计今年10月份会出正式版本。评估中心技术部基于框架更新的内容进行了研究分析和部分内容的翻译,该框架对于等级保护测评也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现将研究总结的内容提供给大家研究学习。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8年9月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滴滴被罚80.26亿元(根据滴滴公司在华业务营收总额计算,属于顶格处罚),同时对滴滴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安全监管体系趋于完善,同时也意味着国家网络安全强监管得时代到来,尤其是涉及数据出境得企业(在华外资企业等),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下合法合规的出境。 数据出境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
本文约13400字,建议阅读10+分钟作为一个阐明欧洲网络安全人才主要任务、应掌握技能与知识的实用工具。 捍卫网络安全的劳动力短缺与劳动力能力不足(掌握的网络安全技能的人才不多)是发达国家维护网络安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ENISA认为欧洲需要建立一套框架来明确网络安全职业和所需技能,以此明确网络人才培养方向,缩减网络安全保障需要与现实人才数量、质量之间的差距。该框架旨在丰富欧洲网络安全文化内涵,是推动欧洲数字化走向未来的关键一步。作为一个阐明欧洲网络安全人才主要任务、应掌握技能与知识的实用工具,该框架的主
5月2日,中央网信办颁布《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重点审查其安全性、可控性,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该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以下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全文: (转自中央网信办官网)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全面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经银保监会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
背景 随着微信开放小程序开发功能,迅速在各个实体店抢占流量入口,广大商家看到了在线和离线的机会整合,利用小程序版本特点低成本进入市场,达到流量的获取和转化。 伴随着资本的进入,小程序开发市场也因此越来越壮大,小程序各项测试服务需求更是迫在眉睫,腾讯WeTest测试团队的微信小程序测试服务就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适用场景 我是商户:作为小程序投入的直接投资人,往往购买采用第三方开发小程序的服务,那么我们小程序的质量是否有保障? 现实情况是 1.商户在通过第三方开发商完成小程序开发后,无法保障明确小程
航空网络安全是航空公司的第一要务,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因为航空业正进行数字化转型,若在设计到运营阶段未对此进行妥善保护,则互联互通水平的提高和各种优化可能会导致前所未知的、实实在在的网络漏洞。攻击者持续利用系统中的漏洞获取金钱、损坏对手声誉或破坏对手的运营,这在今天屡见不鲜。
NIST的网络安全框架2.0(CSF2.0)草案的目的为行业、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提供指导,以降低网络安全风险。它提供了一种高阶(概要)的网络安全结果的分类,它可被任何组织使用,无论其规模、部门或成熟度如何。该框架并没有规定应该如何实现这些结果,而是为实现这些结果提供指导。
背景 上一期我们从推动大数据利用和安全保护,在政府数据开放、数据跨境流通和个人信息保护等角度介绍了国际上相关的法规与政策,这对于我国在大数据布局规划、策略手段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本期将为大家介绍国内在大数据安全领域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大数据安全自身风险 风险一、大数据加大了信息泄漏风险,大数据囊括了大量的个人隐私,以及各种政府机构、公司行为的细节记录,数据集中存储增加了泄露风险。 风险二、大数据的应用是人工智能、商业智能、数学算法、自然语言理解、信息技术等多个跨学科领域技术的集成应用,面临较高的技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被彻底打通,网络空间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战略空间,愈演愈烈的网络攻击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新挑战。为保障网络空间安全,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多部法律已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加速制定中,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
本文标题和正文中的“网络安全框架(CSF)”特指NIST发布的“改善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框架”(最新版是v1.1版)。CSF由NIST与私营和公共部门密切合作开发,是美国各组织自愿采用的基于风险的方法。这个自愿性框架最初是为了应对国家关键基础设施(CI)领域的网络安全挑战而开发的,但随后世界各地各类组织对该框架的广泛使用证明了它的普遍适用性。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对象,也是网络安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部关基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落实了关基保护各项政策和要求。
如果英国政府在通信服务装置评估结束后,决定采用华为5G设备,那么,这一结论对于其他欧洲国家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NASA在防止、检测和缓解网络攻击方面的能力因企业架构方法的混乱无序而受限。企业架构(EA)和企业安全架构(ESA)作为组织分析和运营其IT和网络安全的详细规划,是有效进行IT管理的关键组件。NASA的企业架构开发工作已进行了十多年,但仍未完成,同时,该机构管理IT投资和运营的方式也未统一,多是临时起意。支离破碎的IT方法以及繁杂的各种权限,长期以来一直是该机构网络安全决策环境的一个显著特征。因而,整体看来,NASA面临着较高的网络威胁风险,而有些风险本可以避免。
数据猿导读 隐私问题也是国际数据行业一直争议不断的问题。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曾发文呼吁数据经纪商提高交易流程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FTC表示,除非数据用于征信、就业、保险等领域外,没有法律规定数据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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