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基于 This in Java第2版第109页中的 scope of object 一章,它说当我们使用创建一个对象时,它会在超出范围的时候挂起。它给出了这个例子: String s = new String("a string"); 然后它会说,
引用的在作用域的末尾消失。但是,s所指向的String对象仍然占用内存。在这段代码中,无法访问对象,
我仍然在学习Java的基础知识,并试图在不同的层次上理解这门语言。我有一个关于在Java中创建/删除旧对象的问题。我有一个例子:
假设我有一个包含Laptop类的对象的laptopList = new ArrayList<Laptop>;。我们已经创建了20个对象,都添加到了ArrayList中。现在我们想用一个新的Laptop对象来更新第四个索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创建新的Laptop对象并使用laptopList.set(4, new 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