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ends class A { toString() { }如果我在B类上运行javadoc,它不会生成一个“重写:”子标题,而是生成一个“指定的:”子标题,即使在检查该方法确实使用@重写注释覆盖另一个子标题之后也是如此。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生成一个“重写:”子标题?如对此作出任何澄清,将不胜感激。
在不返回任何内容的抽象类中,必须重写/重写方法的最佳实践是什么。继承此抽象类的具体类可以决定它是否需要该功能,并且可以根据需要重写。现在我明白了,这是接口的函数,但是在抽象类中有很多管道代码,要实现这一点,需要“未隐藏”。示例1 --具体类确实需要实现,但被迫重写方法。Friend Overrides Function GetTitle() As String
Return noth
我有一个用Java编写的抽象类: abstract public Map<String, String> method(Map<AbstractJavaClass {}
首先,我写了类型(...)在scala中作为映射),但它说:(Note that java.util.Map[java.lang.String,java.la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