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的概念:一段程序代码中所用到的名字并不总是有效/可用的,而限定这个名字的可用性的代码范围就是这个名字的作用域。
当一个块或函数嵌套在另一个块或函数中时,就发生了作用域的嵌套。作用域嵌套的查询规则:
变量提升 时js里一个很特殊的概念,这和js代码的 编译和执行,作用域 息息相关。
昨天看了一道面试题,没想到竟然答错了,特别基础的问题还能答错,所以特别记录一下,因为考的是js的作用域的知识点,所以关于js的作用域也简单总结一下。
如何一对花括号中的语句代码集都属于一个块,在这之中定义的所有变量在代码块外是不可见的,称为块级作用域。作用域控制着变量和参数的可见性与生命周期。
LHS (Left-hand Side) 和 RHS (Right-hand Side) ,是在代码执行阶段 JS 引擎操作变量的两种方式,字面理解就是当变量出现在赋值操作左侧时进行LHS查询,出现在右侧时进行RHS查询。更准确的来说,LHS是为了找到变量的容器本身从而可以进行赋值,而RHS则是获取某个变量的值。
在进行闭包讲解之前,我们需要对一些前置知识点,做一些简单的介绍:何为作用域 和 词法作用域。只有在了解了这些概念,我们才会对闭包的认识有的放矢。
为了学习 rollup 打包原理,我克隆了最新版(v2.26.5)的源码。然后发现打包器和我想像的不太一样,代码实在太多了,光看 d.ts 文件就看得头疼。为了看看源码到底有多少行,我写了个脚本,结果发现有 19650行,崩溃...
变量的词法作用域(简称:作用域)是程序中可以访问变量的区域。通俗地理解,作用域就是变量与函数的可访问范围,即作用域控制着变量和函数的可见性和生命周期。
当写过许许多多程序后,接触了那么多编程模式、设计模式、框架、语言、算法、数据结构以后,就会发现编程的本质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操纵一坨数据。当然操纵的方式有许多,存储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但是本质不变,就是访问数据(读取以及改变)。
1. 背景 某天吃饭的时候突然想到,都说 with 会有问题,那么是什么问题,是怎样导致的呢?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从 with 出发,一路追溯到 VO、AO。那么先来复习一下 with 是干嘛的吧。 2. with js 的 with 是为对象访问提供命名空间式的访问方式,with 创建一个对象的命名空间,在这个命名空间内你可以直接访问对象的属性,而不需要通过对象来访问: const o = { a: 1, b: 2 }; with (o) { console.log(a); /
变量作为js中最常见也是我们最早接触的js知识点,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变量几乎存在于所有的编程语言中,百度百科中对于变量的解释为 「变数或变量,是指没有固定的值,可以改变的数。变量以非数字的符号来表达,一般用拉丁字母。」 而JavaScript中的变量是松散类型(弱类型)的,所谓松散类型就是可以用来保存任何类型的数据,在声明变量时无需指定变量的类型。所以,当我们声明一个变量之后,可以存储任意类型的数据。
众所周知,在js中函数作用域是常见的单元作用域,也是现行的大多数js中最普遍的设计方案。但其他类型的作用域单元也是存在的,并且通过使用其他类型的作用域单元甚至可以实现维护起来更加优秀、简洁的代码。这就是我们现在要说的块级作用域。
闭包:当函数可以记住并访问所在的词法作用域时,就产生了闭包,即使函数是在当前词法作用域之外执行。
昨天讲到作用域,回顾下概念:作用域是一套用来管理引擎如何在当前作用域以及嵌套的子作用域中根据标识符名称进行变量查找的规则。
作用域是当前的执行上下文,值和表达式在其中“可见”或可被访问。如果一个变量或表达式不在当前的作用域中,那么它是不可用的。
作用域:通俗来讲,作用域是一个变量或函数的作用范围。作用域在函数定义时,就已经确定了。
几乎编程语言都需要实现的功能是“变量存储数据”,不然这门编程语言在当今就真的没多大优势了。
为什么区分LHS和RHS很重要: 因为在变量还没声明时这两种查询的行为是不同的。RHS在在所有作用域中查询失败会报出RerferenceError异常,LHS则会创建出一个新的变量(非严格模式下)。
JavaScript语言的作用域仅存在于函数范围中。这是必须要牢记的一点,还有一点重要的就是作用域的提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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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何一门编程语言,对于作用域的认知都是必要。因为作用域会影响标识符的定义以及生命周期。感觉没有说服力,太苍白了话不多说,接下来一起学习吧~
注意:js 中交换原型链,均需要修复prototype.constructor指向问题。
今天是2019年12月17年,星期三。今天北京是个大晴天,我下楼遛弯的时候看到天灰常的蓝。2019年还有不到15天就结束了,各位宝宝年初的目标实现了几个呢?emmm,我还有一个目标没有实现,时间不多了,作为明年的目标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任何情况下,this 都不会默认指向函数自己,除非使用 bind 绑定的方式修改 this 为函数自己。
在上一篇文章 深入理解JavaScript 执行上下文 中提到 只有理解了执行上下文,才能更好地理解 JavaScript 语言本身,比如变量提升,作用域,闭包等,本篇文章就来说一下 JavaScript 的作用域。
阶段二:浏览器中JavaScript的执行机制 07|变量提升:JavaScript中的代码是按顺序执行的吗? 只有理解了JavaScript执行上下文,才能更好的理解JavaScript语言本身:变量提升、作用域、闭包等。 变量提升 变量提升指的是:JS代码在执行过程中,JS引擎会把变量的声明部分和函数的声明部分提升到代码开头的行为,变量提升后,会给变量设置默认值,这个值就是我们熟悉的undefined。 JavaScript的代码执行流程 JavaScript是先编译后执行,在编译阶段变
当函数可以记住并访问所在的词法作用域时,就产生了闭包,即使函数是在当前词法作用域之外执行。
输出结果: 20 D:\code\Workspace\JS_projects\test\02\01.js:10 console.log(a) ^ ReferenceError: a is not defined
let命令 基本用法 ES6新增了let命令,用来声明变量。它的用法类似于var,但是所声明的变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use strict'; { let a = 10; var b = 1; } a // 报错,ReferenceError: a is not defined. b // 1 不存在变量提升 let不像var那样会发生“变量提升”现象。所以,变量一定要在声明后使用,否则报错。 'use strict'; console.log(foo); // 输出unde
作用域 作用域指变量所作用的范围,在 Javascript 中有两种作用域: 全局作用域 函数作用域 变量提升 变量提升(Hoisting)被认为是, Javascript 中执行上下文 (特别是创建和执行阶段)工作方式的一种认识。具体表现就是所有通过 var 声明的变量会提升到当前作用域的最前面。 function foo() { console.log(temp); } function bar() { console.log(temp); var temp; }
////////////////////// 这道“七连击”的前端面试题来自与Github上的一篇文章,已经火了很久。介于这道题很经典,考点还很多,所以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格式化后的代码,看上去会舒服
在这里我会从 Web 前端零基础开始,一步步学习 Web 相关的知识点,期间也会分享一些好玩的项目。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进入 Web 前端学习的冒险之旅吧!
所谓声明,包括变量声明和函数声明。而声明提升,就是在作用域范围内,不管内部的变量与函数声明在何处,当执行到这个作用域时,引擎都会首先将当前作用域内的变量和函数声明放置到当前作用域顶端后,再按从上到下顺序执行其他代码。举例:
作用域:负责收集并维护所有声明的标示符(变量)组成的一系列查询,并实施一套严格的规则,确定当前执行的代码对这些标识符的访问权限。
这段代码,很意外地简单,我们的到了想要的结果,在控制台打印出了:Hello JavaScript hoisting 。
首先,读本书让我了解到js的最重要的两个知识点——闭包还有this指向,其次一点的就是编译原理和对象原形。
今天,我们继续「前端面试」的知识点。我们来谈谈关于「JavaScript」的相关知识点和具体的算法。
到目前为止,大家应该很熟悉作用域的概念了,以及根据声明的位置和方式将变量分配给作用域的相关原理了。函数作用域和块作用域的行为是一样的,可以总结为:任何声明在某个作用域内的变量,都将属于这个作用域。
当函数可以记住并访问所在的词法作用域时,就产生了闭包,即使函数是在当前作用域的外面执行。
在ES6以前,变量的声明都是使用var关键字,且会进行变量声明提升。另外,我们曾经讲过,JS中是没有块级作用域的,这一点也带来了很多的不便。ES6 新增了let和var两个关键字,用来声明变量。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们的用法。
大部分标准语言编译器的第一个工作阶段叫做词法化。词法化的过程会对源代码中的字符进行检查,如果是有状态的解析过程,还会赋予单词语义。
js引擎会在执行代码之前,会在堆内存中创建一个全局对象:Global Object(GO)
作用域与作用域链本应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概念。可是在近两年多的留言中,我发现这些概念反而成为了大多数人想不明白的点,而感到困惑的原因在于,别的文章里,常常会提到词法作用域,词法分析等概念,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像跟我说的有一点不一样,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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