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理解为什么最好使用原型而不是构造函数来定义类方法(即),但是,最近我遇到了一个,它在prototype中定义了count property ,在构造函数中定义了map属性: * Underlying JS object used to implement the map* @private */
js_cols.HashMap.proto
1) html元素有没有原型,或者它只是javascript对象?换句话说,这样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能的吗?比方说,在这个插件中,我使用的是JS integral Image()对象,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决定为它分配一个不同的原型,或者在原型中添加一些东西。当插件退出时,我是否必须“撤消”我所做的所有原型工作,以便不会干扰网站上可能正在使用Image()对象的任何其他内容。类似于其他OOP语言中<
我刚刚完成了Doug的,他提供了三种不同的继承方式:经典模型的、基于原型的继承和功能继承。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创建了一个函数,一个排序的工厂,它突出对象,并在其他对象的基础上扩展所需的方法;类似于: // animal is the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原型方法会带来什么好处吗?换句话说,对象原型是在某种程度上“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