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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增值税三个红线会计朋友们不能碰,且要清楚的认识到这四点

一直以来,小编和很多人一样,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要全面推行“营改增”,为什么要劳民伤财开发“金三”系统,通过多个案例,才发现:营改增让整个业务链条链接了起来,只要一个环节有虚假,整个上下游都将被牵扯出来;“金三”系统更是利用大数据分析,给企业戴上了“紧箍咒”,人为造假一旦造成数据异常,就逃不了被稽查的命运。

先看个小案例

临安XX工具有限公司,在2011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62份,金额486.45万元,税额82.70万元。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66.56万元。经浙江省临安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该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违法事实后,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49.26万元的行政处理,并于2017年第一季度将此案公之于众。

所以2018年绝不能碰撞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高压线",千万不能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也不能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赚钱。提醒会计朋友们,下面这三个红线千万别去碰:

1、不可第三方开票: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2、不可改变商品名称开票: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

3、不可完全虚开发票: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

大数据下,千万不要相信"开票公司"讲的"发票认证通过抵扣了就没有问题"的鬼话,那些专门卖票的企业,开票不可能正常,他们向你开票,也向其他人开票。他们靠"开票量"赚钱,迟早都会被税务稽查系统筛查出来,被税务机关盯上。另外,开票公司的抵扣链条一旦出现问题,他们会立马"卷款走人",当月开具的发票就不申报,必然东窗事发,所有买过他的发票的企业都会"带出来了"。大数据时代,你应该清楚的认识到:

1、企业的任何事项均会留下记录,金税三期的大数据,也会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等。只要大数据系统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做为起点,追查同一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以及是否购买假发票入账,其实一目了然。

2、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为下一步企业开票的货物流监控预留接口,买黄金票冲进项的年代一去不复返。

3、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应该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

4、金三上线,企业的违规被查风险确实增大,掩耳盗铃式的反舞弊手段失灵,一批靠偷漏税的企业,要走向死亡。

最终,买票企业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从现在起,不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 ,宁可增值税税负高点,也不能去买进项抵扣。 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关键在企业负责人,但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窗口"需要前移,要设置在采购环节。签订采购合同时就需要审核供货商的增值税开票资质,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与风险责任,仅仅靠财务部门是无法控制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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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80209A0MAA8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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