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蓄电池技术要求
4.1 蓄电池室宜单独设置,蓄电池的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数据中心较常见的电池为阀控式铅酸电池,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会有气体逸出,但如果出现故障状态,其会顶开阀门排出气体,气体的成分中包含水分解后产生氢气。因此建议蓄电池室宜单独进行设置。
4.2 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按近期负荷配置。
4.3 蓄电池组总容量在有柴油发电机组保障的前提下,A级和B级机房放电时间可按15min考虑,C级机房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4 单台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并联组数不应超过四组。
条文说明:过多蓄电池组的并联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易于落后电池的产生,根据实际使用经验,不超过4组。
4.5 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直接并联使用。
条文说明:“不同时期”的蓄电池可以解释为出厂日期相差超过一年以上的蓄电池。
4.6 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组的总容量计算宜采用恒功率计算法。蓄电池恒功率计算法应符合下式要求。
其中:W-2V电池单体功率(W);
K-安全系数,取1~1.25;
P-负载额定功率(kW);
η-为逆变器的效率,交流系统取0.95,直流系统取1;
N-2V电池单体串联数量;
α-电池温度系数(1/℃)当放电小时率≥10时,取α=0.006;当≦放电小时率<10时,取α=0.008;当放电小时率<l时,取α=0.01。
t-实际电池所在地最低环境温度数值。所在地有采暖设备时,按15℃考虑,无采暖设备时,按5℃考虑。
4.7 蓄电池本体及单体之间的连接线缆或铜条的载流量应大于设计恒功率最大的放电电流值。
5 末端配电系统要求
5.1 末端配电子系统是将不间断电源子系统提供的电能输送并分配到各IT设备的末级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机房配电柜(列头柜)、机柜配电单元(PDU)等设备。
5.2 机房配电柜(列头柜)
(1)机房内每列IT设备宜配置一个列头柜(含主备系统),当一列设备数量较少,可与相邻列共用列头柜。
(2) IT设备列双路供电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需双路供电的IT设备,其对应的机房配电柜(列头柜)应具有完全独立且相互隔离的两组配电回路。两组配电回路宜采用同一种电源形式;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做好明显标识的情况下,允许以下不同电源形式的组合:UPS交流+市电交流、高压直流+市电交流、UPS交流+高压直流。
可采用2个独立的单路供电列头柜代替1个双路供电列头柜,此时可2个列头柜的电源制式根据需要自由配置。
(3)机房配电柜(列头柜)宜设置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5.3 机柜配电单元(PDU)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应在背面顶部或两侧设置机柜配电单元,为机柜内所有IT设备供电。对于要求双路供电的IT设备,应配置两个完全独立的配电单元。
(2)机柜配电单元根据柜内IT设备的数量和功率,提供合适数量和容量规格的输出分路,分路接口形式应符合末端设备使用要求。
(3)机柜配电单元可不设置输入断路器;当柜内设备需进行单独电源分合控制时,可为每个分路配置输出断路器。
(4)机柜需要显示用电负荷及能耗时,机柜配电单元应设置相应的监测装置,并可将两路负荷及能耗数据进行合计显示。
5.4 配置末端配电母线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中心机房可采用即插即用型母线槽方式进行配置,通过末端配电母线插接箱单元,馈电至服务器机柜。
条文说明:
1)数据中心机房为提高灵活性末端配电而采用即插即用型母线槽方式,母线槽路由设计宜为直线式,安装位置宜在机柜上方,可采用柜顶吊装、托装以及柜底空调静压箱内安装;
2)末端配电母线槽应用电缆始端箱自上级配电柜出线侧取电,再通过母线插接箱单元馈电给服务器机柜配电单元(PDU);
3)当机房内安装有主干高电流母线槽而未配置列头柜的情况下,末端配电母线槽也可应用电缆始端箱直接自机房内主干高电流母线槽的插接箱出线侧取电,再通过母线插接箱单元馈电给服务器机柜配电单元(PDU)。
(2)末端配电母线插接箱上的单个输出口容量满足机柜容量使用需求时,可在母线插接箱上配置多个输出口,为多台相邻的机柜进行配电。
(3)末端配电母线插接箱可根据需求配置电力监控系统。
以上内容摘录自: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T/CECS 486-2017《数据中心供配电设计规程》,为符合电子阅读习惯文章排版与正式出版物有别,欲了解标准全文敬请购买正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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