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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广告电商模式?这篇文章告诉你

曾几何时,品牌商家要想卖货必然先投放广告,没有这一步商家的计划就无法实施与发展。

传统商业模式下,品牌商家投放广告才能吸引用户,用户根据广告指引来到线下实体店消费,品牌方靠营业额填补广告成本,形成一条完整的关系链。然而,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被繁杂的信息包围,人们没有足够的耐心将广告看完,人们更倾向于向用户寻求商品使用体验,以此作为自己消费的参考。

基于这一现状,广告行业越来越不吃香,逐渐在电商行业的发展下没落。然而,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挽救了局面,那就是广告电商模式。

什么是广告电商模式?

广告电商模式结合了“社交电商”与“广告奖励”,以卖货为核心,让用户在消费的同时获取平台赠送的奖券,依靠平台赠送的奖券观看平台对接的广告任务,完成广告任务即可获得相对应的积分,积分可进行消费或提取,以此避免积分堆积的现象,使得用户手中的积分“活过来”。长此以往,当用户消费达到一定业绩,用户就可以获取第三方广告奖励、平台产品销售奖励,平台方也能因此对接更多广告,推进平台可持续发展,平台、用户与广告主三方共赢。

那么广告电商模式怎么玩呢?

消费板块:

1.用户在平台消费,即可获得“广告券”

2.用户用“广告券”观看广告任务,即可将“广告券”按一定比例转化为“积分”

3.用户可用“积分”在平台进行消费或提取流水

分享板块:分享其他用户消费,即可获得分享奖励。分享消费越多,可获得奖励也越多,可兑换的积分也越多,最终可消费或提取的流水也越多。

身份级别:

V1:拥有200(含200以上)积分者称为V1

V2:分享10个V1者称为V2

V3:分享20个V1,其中有10个成为V2者称为V3

注:平台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更改身份级别设置,灵活应变

级别奖励:

V1:每天拿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

V2:每天拿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20%

V3:每天拿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20%+整个团队所有消费者“广告奖励”所得的20

注:平台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调整级别奖励的数值,灵活调节

如果以上描述还不明白,我们举例实际分析一下:

如果用户拥有100积分,则每天可获得1%的广告奖励=1元;

如果用户拥有1000积分,则每天可获得1%的广告奖励=10元;

如果用户拥有10000积分,则每天可获得1%的广告奖励=100元,每月可获得的广告奖励=100*30=3000元,每年可获得的广告奖励=100*365=36500元;

......

以此类推。

广告电商的出现将岌岌可危的广告行业带回了正轨,让数以千计的广告主不至于面临失业的困境。广告电商模式的出现为广告发展带来了新的突破口,让无数广告主认识到,原来还可以这样打广告。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30511A059LN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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