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现数字厦门建设成果,促进经验分享与合作交流,厦门市数据管理局现面向全市各级政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开展2025年数字厦门建设成果征集活动。
参与对象:
市级、区级政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和机构(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征集类别:
典型案例: 采用数字技术或开展数据汇聚治理与融合应用,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优秀实践案例。
优秀解决方案: 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优秀实践成果,包括创新产品、场景解决方案、技术解决方案、运营解决方案等。
聚焦方向:
普惠便捷数字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大提升”,包括“人工智能+”应用、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政策事项一网公开、政务服务一网办事等。
数据要素价值化: 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包括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治理、数据标注、数据开放、数据融合开发、数据交易、数据资产登记、数据安全等。
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包括数字产业集群培育、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数字商贸、数字人金融、数字文旅、数字消费、供应链数字化等。
城市精准精细治理: 深化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包括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平台、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应急消防、公共安全、信用城市、交通运输、市政园林、绿色低碳、基层治理、数字社区、数字乡村、数字碳汇等。
数字基础设施: 包括智算中心、物联网感知网络、城市信息模型(CIM)、人工智能赋能中心等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数字能源网、智能交通网等融合基础设施等。
其它: 基于厦门市特点和资源禀赋,开展的其他特色场景应用。
申报要求:
实效性: 申报成果须落地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性: 申报成果在技术应用、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建设模式等方面体现出前瞻性、创新性。
示范性: 申报成果的实施经验、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或推广价值,可为其他地区或行业领域提供参考借鉴。
合规性: 申报成果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内容不涉密,可公开。
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8月2日前登录相应平台填报信息。具体填报内容、申报渠道、操作指南等详见附件。
参与收获:
经验分享与交流: 优秀成果将汇编成册,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促进经验分享与合作交流。
标杆示范引领: 入选成果将获得广泛认可,成为推动数字厦门建设的重要力量。
政策支持与激励: 厦门市将加大对数字厦门建设成果的支持力度,为优秀成果提供政策支持和发展机遇。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数字技术赋能未来,共创数字厦门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