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16日至22日举行,黑龙江省将同步举办全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普及,黑龙江省委网信办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本届网络安全宣传周公益广告作品。现将征集方案公布如下。
一、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征集内容
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以及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和提升网络安全基本技能的公益广告作品。
三、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除外。
四、征集原则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比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应征。
3.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作品要求
征集类型包括网络安全微视频、动漫、微电影、音乐等公益广告作品。
1.微视频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并具有完整情节和可观赏性,大小不超过200M。
2.动漫作品故事情节完整、寓意深刻,大小不超过200M。
3.微电影,时长不超过3分钟,便于记忆和传播,并有明确的释义。
4.音乐作品,采用MP4格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题明确,朗朗上口,便于传播。
七、评选与奖励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委会,综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拟在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评选揭晓后,主办方将在东北网(https://www.dbw.cn/)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评选出的各类优秀作品,将于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在东北网等网站上进行专题展示。
八、征集声明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成为2019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公益广告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及对作品的一切纸质、广播电视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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