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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区块链技术运用与数字货币

前言:本期栏目的创制旨在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与金融衍生、金融创新、金融科技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创制“对话”栏目,我们每期都会邀请金融衍生、金融创新及金融科技领域的相关“大咖”,从法律合规及行业运营的现状、困惑及展望角度,就当下比较热点的金融及科技现象做出一番说解。金融与科技领域在全世界范围正在进行一轮又一轮的革新与升级。而与之配套的相关监管框架与规制条款无法做到呼之即出,在出现政策真空之时,给诸多市场运营者造成了不少困惑。在现有的政府监管框架内的相关规则,无论是金融创新、衍生还是科技技术的革新都必须遵守,然而我们也呼吁监管层在顺应当今日新月异的金融及科技创新、迭代的趋势下,适时地出台相关监管规则,做到有法可依。本期的话题为:区块链技术运用与数字货币,我们为此特邀请了严志先生为大家做出一番生动解说。

严先生创立瑞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全球第一个全实名区块链技术。

开发全球第一款基于LBS定位的区块链产品-邻萌(LOMOCOIN)

本期栏目主持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余金龙律师

专业领域方向:金融衍生、金融创新与合规

余金龙:

严总好,欢迎做客本期栏目,畅谈区块链与数字货币。在开场前,我想问您一个私人问题,假如技术变现与金融投机套现上,抛开所有的因素不去谈,纯粹从成本与获益的角度来说,您会做出如何选择?

严志:

金融套现,说白了,就是跑路。因为区块链的匿名性,行为人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跑路就成了很多人的选项之一。

可惜我们很不幸选择了实名区块链的道路。就算是所有人都跑路,我也跑不了。因此,在我面前,并没有选择可言。

余金龙:

好的,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有一句名言叫:未来已经来临,只是尚未流行.作为今天访谈的开场白.我们知道区块链技术于2009年正式诞生,而作为人类首先接触这一新事物的运用产品是比特币,首先得得益于中本聪,他拉开了全世界数字货币的大幕,让比特币第一个成为人类认识区块链和它那无穷的技术的产品和窗口,也让人类再一次理解技术驱动金融的实例。那么严总,您作为区块链技术工业化领域的运营者,针对区块链及区块链技术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严志:

人类历史上每一次重大的社会进步,都来自于权力的明确。或者称之为确权。对土地的确权,产生了私有制。对知识产权的确权(专利法),产生了工业革命,对股权的确权,产生了大航海时代以及资本主义。

区块链的产生,第一次对虚拟产品有了明确的确权能力。从此,在虚拟空间进行价值交换成为了可能。虚拟空间的价值转移,具有最大的人群接受广泛性,以及最大的流转能力。因此,他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将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飞跃。

我们相信,他将对人类未来产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

余金龙:

区块链实质上是一串技术的组合。包含了:1.分布式记账技术,全部机构一本总账、各种事务一本总账;2.新型的数据库,没有中心机房,没有运维人员,第三方按照共识算法录入数据,非对称加密算法保证数据安全,数据客观可信,不可篡改;3.智能合约,是一段能够自动执行约定条件的计算机程序,依靠智能合约技术,依程序行事;4.TCP/IP模型(互联网模型)里的点对点价值传输协议。以上四项区块链技术可能比较生僻,那么严总,能否从社会生活运用的个案来解说一下如何运用上述四项中的多项或者单项技术呢?

严志:

区块链技术,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技术,都是在保证个体的签名的完整性,以及严谨性。换句话说,无论是分布式账本,还是什么其他的技术,说到底,是为了确保所有责任人的签字记录完整无缺。没有人能取代你的签名,没有人能修改签名记录。

对于实名区块链而言,可以考虑这样的场景:

(老余,你欠我200块钱什么时候还啊?)+老严签字

(老严,下月还吧)+老余签字

这就形成了非常简单的一个合约的链上公证。任何人,不可能篡改,不可能抵赖,形成严谨的法律证据链条。

这两个签字,通过区块链技术,安全的永恒的保存在了区块链上。随时成为当事双方的权力保证。

余金龙:

嗯,关于区块链的话题我相信在中国已经不陌生了,眼下各种数字货币运营方式层出不穷,各种主流货币以及山寨货币也是眼花缭乱。在中国国内的区块链技术运用大比例还是凸显在金融领域(数字货币),真正的具有商业工业场景的运用还是比较少的,那么严总,从您的从业角度来谈谈,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工业或者脱离金融的商业运用实例?

严志:

匿名区块链体系,很难产生除了金融投机以外的应用。原因很简单,匿名行为从本质讲,是不承担行为的责任。对于个体而言,匿名行为无伤大雅。但对于一个体系而言,体系中的所有行为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体系是无法实现任何现实的功能的。

而实名体系,则没有这个问题。实名区块链完成防伪溯源是水到渠成的工作。毕竟防伪溯源本质就是一件事:明确责任人。

一个实名的企业责任人签发自己产品的质量证书,是任何人无法伪造的。一个顾客通过扫一扫防伪码,获得企业发行的防伪积分,就可以放心的证明,自己购买的产品是真实的产品。

在防伪过程中,完成溯源,也是举手之劳。毕竟由真实的人,讲述当时的情况,就是溯源。

余金龙:

从法律角度看待基于区块链技术项下的数字货币由于脱离了中央银行的监管,目前无法与监管层达成谅解协议,一直游离于灰白地带。甚至出现了大量的打着数字货币的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在本人看来,虽然目前在国内,运营数字货币可能与既有的监管政策相冲突,甚至涉嫌犯罪。包括国外对于数字货币的运用也是各有千秋,监管政策也是相互排斥。从长远来看,数字货币监管政策可能趋于同化。最近本人也关注了中央关于数字货币的最新政策,中央决定在深圳市设立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其中对于示范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要求中,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那么是否意味着,以点带面,今后在国内开展数字货币运用呢?

严志:

金融领域里本质上也有两种品类。资产和财产。贵金属,钞票,这些金融介质具有明确的匿名属性。可以对标于比特币等匿名区块链产品。而证券,契约,等等资产型金融产品,恰恰可以对标实名制区块链技术。因此,实名和匿名在金融领域本身,就是共存的。在区块链技术里,也同样可以和谐共存。

另外,所谓区块链洗钱的说法,几乎是无稽之谈。区块链的洗钱,一定要经过法币。目前,不存在纯区块链的价值互换体系。也不可能存在纯匿名的价值互换体系。所有的交易所,OTC进行大额区块链交易时,都要完成KYC。试问,不法分子如何通过区块链进行洗钱?

凡提出区块链洗钱的人,从来提不出一个真实可行的具体步骤。仅仅满足于扣一个帽子,对区块链进行妖魔化而已。

余金龙:

好的。记得严总曾经说过:如果数字货币想要在中国开展运营,成为监管层的金融产品白名单,就必须在实名制和去中心化两个方面与监管层达成和解,而凯文.凯利《失控》一书关于区块链社会学基础是分布式和去中心。如果国内真正意义上搞区块链技术运用的话也就务必要扬弃区块链技术当中的纯粹去中心化和无政府主义,这样的话,是不是相互矛盾呢?

严志:

一点也不矛盾。区块链是一个意识形态的产物。一个人民厌倦了中心化的权力,以及随之而来的责权不对等。希望实现我的行为,我做主。因此,问题的核心,并不是中心化,而是在传统技术条件下,中心化服务必然产生的责权不对等。

因此,区块链的核心价值,应该是责权对等,而不是去中心化。责权对等有两个办法。1.所有人无责也无权。这就是btc以及一切随之而来的匿名体系的逻辑。2. 决策透明。有中心化的服务。有决策人,所有的决策,明确到人,不可抵赖,不可反悔。按责任获得利益。

余金龙:

说到这里,我想问一下严总,您本人一直倡导区块链在国内的合规运行是要做到去中心化和实名制,那么说说您在这一块的具体产业运用实例和商业模式?

严志:

防伪溯源啊。所有的企业在防伪溯源过程中,将区块链积分释放到顾客的手中。确保顾客购买的产品是真货。顾客拿到防伪溯源码的以后,需要到企业的平台去兑换价值。打折,优惠等等。因此对企业形成二次销售。一个生产型企业,一年产品的出货量很容易过百万。以前是一次性的购买行为。通过防伪溯源这个模式,将巨大的流量引入到企业平台,形成和顾客之间的良好互动,创造巨大的价值。

完全不再有什么募资之类的行为,我们希望是去金融化,完全为企业进行防伪认证服务。

余金龙:

好的,合规运行才能符合监管层的监管要求,才能在技术发展的同时形成国内语境下的标准和方向。之前严总提到你们在积累总结区块链技术工业化运营的经验,向国家监管部门提供了区块链合规运营的白皮书,并且被主管部门采纳。制作这份白皮书的主要意图是什么?

严志:

我是海关总署的跨境贸易区块链白皮书撰写成员之一。我们最早搞区块链的人,希望创造一个诚信社会。而不是今天这样的区块链暗黑森林。我参与白皮书的撰写,完全是为了实现诚信社会,责权对等体系的理想。

余金龙:

白皮书对于区块链在中国语境及监管要求下做出哪些回应?

严志:

按照海关总署总工程师吴幼毅老师的说法,区块链的监管,可以形成最小干涉,最强监管。让海关在满足更大的货物吞吐量的前提下,将监管工作做到最严格。这本质上,是未来政府机构的努力方向。

同时我也提出,政府管理区块链化,将过去古典自由主义者将政府形容成为最小的恶的这种二元对立关系,转变成为建设诚信社会不可缺失的重要角色。这其中的重要意义,是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会太低的。

余金龙:

嗯,白皮书对于我国今后的区块链技术运用和方向提出了哪些建议和怀有哪些个人展望?

严志:

信用成本占我们社会经济生活的总成本的30%以上。包括广告,宣传,豪华大楼,等等。如果可以打造一个建立在区块链上的通用信用平台,将会创造多么恐怖的价值?

余金龙:

国内对于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技术的热捧和争议,有的将其过度神秘化,有的将其贬斥的一文不值,站在技术中立的角度来看,他的的确确是今后发展金融科技的核心技术,那么站在区块链技术金融领域的运用场景分别有哪些呢?

严志:

我还是不喜欢谈区块链的金融化。原因很简单。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建立在权力之上,为法律所保护的。比如股票,债券等等。区块链在没有完成法律建设之前,根本谈不上金融属性。没有权力的基础,谈金融属性,就是诈骗。

权力有两个来源可能性。一个可能性是内生的。比如:(归属性+稀缺性+可交换性)是一个权力。BTC是标准内生的权力。他具有(归属性+稀缺性+可交换性)。还有一种权力是社会性。比如:人群中的角色,地位,控制力等等。当人群组织起来,就产生权力。比如股票,本质的权力是分红权,决策权。区块链具有很大的潜力取代当前的股票机制。1.人群无限大。2.归属明确。3.公开透明。4.可交换。

余金龙:

国内区块链技术金融领域的运用,我本人也听到不少负面运用案例,譬如以数字货币的名义行非法经营或者诈骗的勾当,利用数字货币实行洗钱或者逃避外汇管制政策,那么,纯粹站在技术角度来分析,区块链技术到底在今后的金融科技行业提供哪些技术支持呢?

严志:

传统系统的漏洞是非常可怕的。拿互联网而言。从浏览器漏洞,到数据库漏洞,到网络传输协议漏洞,记账算法错误,等等不一而足。区块链在工程学上最伟大的突破是他将所有的漏洞可能性汇聚成一点:密钥。

区块链不会错,数据库不会丢失,网络传输不会被修改,等等。从诞生到现在超过10年,没有宕机,不需要核算,数据不出错。这简直是人类工程学上的一个奇迹。这样稳定可靠的系统,在金融领域应用,肯定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

可以把区块链看作是一个可信数据总线。只要在上面的数据,就没有出错的可能性。

余金龙:

如果对区块链技术进行中国式手术,使之符合监管层的监管需求,您觉得该如何演绎区块链技术?

严志:

循序渐进。自下而上。区块链是属于全人类的。谈不上中国式的手术。金融监管是全世界文明社会的需要。因此,区块链需要的是证明自己。不是通过交易所拉盘。而是通过实打实的服务真实企业,积累用户信用,解决用户争议,提供法律援助。

余金龙:

谈谈区块链技术为类似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到底提供了哪些技术支持?

严志:

可信的数据总线啊。刚刚已经从工程学的角度讲述过。

余金龙:

未来可期,我想我们这一代在有生之年可能会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浪潮中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严总,您自身对于这一变化能否预见会发生在哪些领域呢?

严志:

我希望的不是区块链技术的胜利。而是区块链作为后现代主义意识形态的物化,在社会实践中证明自己。一个责权对等的世界,一个开放平等的世界,一个诚信的社会,将在区块链逐渐深入人心的过程中,渐渐搭建起来。

余金龙:

好的,非常感谢严总在百忙之中,拨冗前来对区块链技术展开前瞻性的探讨,我们在此继续对国家有关区块链的重大项目落地进行持续关注,同时也希望国家监管层尽管出台有关区块链金融运用的相关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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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821A05380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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