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已经于2019年10月31日8时正式上线运行。近期,广西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收集汇总了广大纳税人来电咨询较多的集中热点问题,供您参考。
一、
回退税款所属期该怎么操作?
答: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平台从征管系统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符合以上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按提示操作即可回退。
二、
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在平台上查询吗?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发票查询-发票查验”模块,跳转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
三、
什么情况下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操作?
答:纳税人对进项发票进行勾选认证后,需在申报期内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模块对勾选的发票进行申请统计,统计完成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签名,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即在申报之前进行确认签名。
四、
纳税人进项“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五、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的,是否还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不需要。本期有进项抵扣数据并已勾选确认,才需要做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服中心(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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