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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可兼业卖保险,再也不用花数千万元求购牌照了

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同时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

新政策的出台,对互联网平台有何影响?

对此,基于消费场景的互联网创新保险平台量子保联合创始人、保险副总裁赵丽向“金融1号院”阐述了三大利好影响:一是平台身份合法化。二是激活供给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三是制定行业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让整个市场更加良性运转。

近两年来,不少专注于保险市场的互联网平台由于没有保险专业代理牌照,深度介入保险业务时掣肘因素颇多,因此谋求收购保险代理公司,但代理牌照并不便宜。一些区域性专业代理牌照市场叫价也达到数千万元(股权收购价)。而随着上述政策的落地,互联网平台花数千万元求购专业保险代理牌照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

“有实力有条件”平台可售保险

目前,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监管禁止无资质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业务,因此,一大批专注于保险科技的互联网平台公司由于无保险代理牌照,多以技术支持的方式参与互联网保险的研发与销售。

早前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69号)就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即,无资质第三方平台不得开展保险中介业务。监管也明确,只有保险机构才能开展互联网保险的报价、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服务。无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只能做保险产品的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客户投保界面,需由保险机构所有。

监管在今年发的《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中也提到保险机构要排查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是否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客户投保界面是否由保险机构所有并承担合规责任,第三方平台是否存在代收保险费和转支付现象。

正式基于上述监管政策,近年来部分互联网平台也因违规销售保险产品而受到了处罚,其中,不少保险公司也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而受到处罚。

比如,2018年,浙江银保监局发现,2016年6月-2017年12月一家保险经纪公司通过某科技公司开发的平台销售保险,并向科技公司支付费用,共涉及保费6.83亿元,实际付款金额为1.63亿元。监管认定该保险经纪公司存在违法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因此对其进行50万元处罚。由于,该保险经纪公司为科技公司间接持有,也相当与对该科技公司的处罚。

从保险公司来看,今年5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函显示,永诚财险及下属分公司此前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证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为永诚财险微营销平台实质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共实现保费收入27.4亿元,永诚财险共支付技术服务费用8.52亿元。2018年厦门银保监局处罚函显示,紫金财险厦门分公司此前因委托福建公众投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处罚,该公司的非法代理活动也被取缔。

此次国务院明确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虽然如何界定“有实力有条件”还待进一步明晰,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政策为一大批互联网保险平台开辟了一条新的展业道路,也大幅降低了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的合规风险。

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智能风控总经理对“金融1号院”表示,目前科技与金融割裂现象比较严重,常常出现的情况是,懂技术的不懂金融,懂金融的又不懂技术。在此背景下,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防范风险,监管对互联网平台通过兼业代理资质销售保险的资质把控或许仍会比较严格,这也与目前严监管的大环境相符合。

对互联网平台带来三大利好

若该新政落地,对互联网平台具体有何影响?量子保联合创始人、保险副总裁赵丽向“金融1号院”阐述三大利好影响。

一是平台身份合法化。因为保险是特许经营,所以之前没有给互联网平台这种合法的身份。即使企业想要开展保险业务,也迈不过专业代理和经营代理的牌照限制。由于保险经营的专业性,也因此出现了一照难求的局面。而此次对于有实力经营保险业务又苦于牌照的互联网平台而言,无疑是个好机会。

二是激活供给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这次国务院放开兼业代理牌照,从金融监管角度考虑,其实是给供给侧端减负。国家近年一直在强调供给侧改革,希望激活供给侧,达到降本提质的效果。此次对互联网平台的开放,就是希望将其纳入到对整个互联网金融管理中,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吸引更多更好的平台,参与到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拓展中。

三是制定行业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此次《指导意见》提出“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其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想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的互联网平台必须要“有实力有条件”,虽然银保监会对资质还没有进一步的指示,但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让整个市场更加良性运转。且对于拥有大量场景资源的互联网平台来说,可以更好地参与到金融业务中,拓展了互联网+保险的更多可能性。

互联网平台可不用求购代理牌照

实际上,此前在合规风险的重压之下,不少互联网保险平台选择申请或从市场购买专业保险代理牌照,以推动业务发展,弥补牌照短板。

从目前保险中介牌照的门槛来看,今年6月份,银保监会下发《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将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3类主体准入规定进行统一整合,对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相同,均为实缴货币资本并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实施托管,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此外,保险公估机构,要求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全国性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除资本金外,监管也对股东资质、高管任职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由于一照难求,因此不少平台选择在股权市场求购牌照。比如,近期,一家产权中介机构发布的信息表示:“目前申请一个保险代理公司,需要的时间成本挺高,而且还不好申请,因此,这段时间有不少客户想收购一个保险代理公司,区域性或全国性都行,要求是没有外债和处罚。”

虽然目前不少互联网平台求购专业保险牌照,但价格并不便宜。有股权中介机构此前对“金融1号院”表示,一家深圳的保险中介(业务范围仅限深圳)报价为2500万元(含经纪费用),价格可商量,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牌照价格更贵。

随着大型互联网平台可兼业代理保险政策后续的落地,互联网保险有望迎来更快的发展。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姜波公开表示,“保险中介是保险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保险中介发展时间虽然很短,但以其特有的信息优势、专业能力、不断积累的市场口碑,参与到保险交易活动的各个环节,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发展壮大,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保险服务水平,为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作出了贡献。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大批互联网平台取得兼业代理资质,中介渠道保费占比有望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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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金融1号院

编辑:王思文 值班主编:黄晓琴

终审:马方业/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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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809A0Q4N7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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