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工信部拟立新规能否立竿见影?

垃圾短信和电话治理已经进行多年,迄今仍屡禁不止。真正要切断垃圾短信或需要加大对直接利益相关方的处罚力度

8月31日,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商业性短信或电话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信息或电话。对于短信服务提供者,该文件规定,发送商业性短信时,应当确保用户已同意,并保留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还应当在短信息中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

早在2007年,工信部就牵头设立了12321举报受理中心,负责互联网、移动电话网和固话网中的垃圾信息清理工作。之后多年,工信部持续整治垃圾短信,但迄今仍未能彻底杜绝。独立分析师付亮向财新记者分析,“运营商在垃圾短信链条里属于次要地位……

本文摘引自新闻付费网站“财新网”

全文共计1259字,阅读需要2.5分钟

关心科技行业动态和趋势的读者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901A0AGW600?refer=cp_1026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相关快讯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