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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中心 > ICP 备案 > 备案信息核查 > 备案号悬挂及链接相关问题
ICP 备案成功后,您需在网站底部悬挂正确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https://beian.miit.gov.cn/),以便网站访问者查询确认备案信息。本文列出了网站添加备案号相关的常见问题。

通知相关

为什么会收到整改网站备案号的通知?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规定,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腾讯云通过动态核查备案信息,发现您的网站存在未悬挂正确网站备案号,或未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https://beian.miit.gov.cn/)的情况,请您按照整改建议尽快悬挂正确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

网站已成功添加备案号,为什么仍收到邮件通知?

若仍收到通知,您需仔细检查已通知的网站是否添加备案号格式规范,并链接至正确的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https://beian.miit.gov.cn/)。如果已经添加正确并链接正确,请忽略此通知。
您可以通过工信部备案官网,查询您的备案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所有网站。根据查询结果,自行检查名下所有网站是否都添加了备案号,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备案成功,但未添加备案号,您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具体操作请参见 备案成功后处理说明

收到网站添加备案号的邮件通知,怎么判断是哪个网站被核查到了?

您可以通过工信部网站,查询您的备案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所有网站。根据查询结果,自行检查名下所有网站是否都添加了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 若网站对应的域名已备案成功,但未添加备案号,您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具体操作请参见 备案成功后处理说明
说明
如果您的网站已成功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可忽略此通知。

已经从原公司离职,收到腾讯云发送的网站添加备案号通知怎么办?

您需要将通知反馈给原公司的网站技术负责人,并告知原公司的网站技术负责人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中的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修改备案信息的具体操作请参见 变更备案

操作相关

如何获取 ICP 备案号?

备案成功后,通信管理局会分配主体备案号给备案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称为主体),同时也会给此次备案的网站分配网站备案号。登录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在首页 ICP 备案查询搜索框中输入主体/网站域名/App 名称,查询已备案成功的信息。推荐使用备案/许可证号进行查询,可查询到对应主体下所有网站的备案信息。
主体备案号格式为:省简称 ICP 备 主体序列号。如下图所示:


网站备案号格式为:省简称 ICP 备 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如下图所示:



如何添加网站备案号并链接?

请您将网站首页底部添加正确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正确的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操作请参见 备案成功后处理说明。 若网站不再使用,请前往备案控制台提交 注销网站

示例

通用代码示例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您的备案号</a>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粤B2-20****59-1</a>
若您不知道如何悬挂网站备案号,可在 腾讯云市场 搜索相关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备案号。添加示例图如下:



如何添加 APP 备案号?

APP 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备案成功的 APP 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标注 APP 备案号,并生成链接指向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提供 APP 访问者查询核对。若您未在 APP 显著位置标注 APP 备案号,将被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悬挂示例

以下为 APP 备案号在“设置”或“介绍”添加后示例效果。如下图所示:




其他问题

不整改、未及时整改网站备案号问题,有什么影响?

若未及时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将面临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或应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您的网站将被关闭、备案取消接入、注销网站备案等处置。

如 A 网站跳转 B 网站,需要添加哪个备案号?

如备案成功的域名 A 跳转至 B 域名页面,网页最下方需添加 B 域名备案成功的备案编号。

PC 端的网站已经添加备案号,App 端的网站还需要添加备案号吗?

根据工信部要求,PC 端的网站已经添加备案号,手机 App 端的网站也需要添加备案号。
说明
手机 App 端的网站特指手机版网站,并非在手机上打开的某个网站。

网站没有开通使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网站域名已备案且网站正常运营中:若网站对应的域名已经备案成功,则根据相关规定,网站必须处于可访问的状态。同时,在网站开通时您需编辑网页源代码,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悬挂在网页底部,并要求主体或网站备案号能够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https://beian.miit.gov.cn/)。详情请参见 备案成功后处理说明
网站域名已备案且网站正在建设中:网站域名已备案但网站还在建设中,暂时无法访问,需要在网站上线时完成备案号的添加,确保网站上线并可以访问时已按要求添加备案号。 若网站不再使用,请在备案控制台提交 注销网站

网站域名已经备案成功,如果网站不使用了还需要添加备案号吗?

已经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如果不再使用,需自行注销网站备案,注销成功后不需要再添加网站备案号。注销操作请参见 注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