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之安全组织
在国家的安全体系中,主要设立有如下机构:
在企业的网络安全组织中,也可效仿国家的安全机构,设立:
分述如下:
设立由网络安全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网络安全部,相当于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公安局”,主要职责是维持企业的基本安全环境,预防、阻止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行为,检测网络流量以识别恶意行为,管理重要信息资产,建设、管理和运维重要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等。
在各业务部门设立跟网络安全部门接口的网络安全办公室(大型企业)或安全责任人机制(针对中小企业,为每一个主要产品设立安全责任人,为运维设立运维安全责任人),相当于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员,长期跟业务一线打交道,熟悉业务,跟网络安全部门接口,落实相关安全策略、管理规定、标准与规范,反馈落地与执行情况。
一般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有上面的两种机构即可基本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但对于竞争激烈的大型企业来说,还是不够的。这些企业,面临着竞争对手无孔不入的情报收集、APT(高级持续性威胁)渗透、0day攻击等风险,导致重要的信息泄密,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威胁情报小组应运而生,与一般的安全防御“基于已知的规则进行防御”不同,威胁情报更像是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国安局”,从纷繁复杂的线索中找到潜在的入侵路径,部署防御措施,提前切断竞争对手针对己方的情报收集通道。
威胁情报的主要来源有网络安全厂商或网络安全媒体的安全公告、最新的漏洞披露、安全预警、业界安全事件、安全态势等,以及专业的威胁情报公司为企业提供的量身定制的特定情报数据。
实力雄厚的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威胁情报分析系统,从日常业务的各种数据和日志中寻找可能的线索。比如:
等等。
基于这些数据,挖掘未被发现的APT攻击行为,并对攻击路径进行还原,在各关键路径上执行相应的切断措施。
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对网络安全相关的事宜进行立法,对网络安全人员依法行政的过程或结果进行复议或裁决(司法)。这些可以在网络安全团队内部设立独立的小组,或者在网络安全部门之外设立决策委员会,负责网络安全立法审核(相当于“人大”)与司法(相当于“法院”,对网络安全部依法行政进行复议或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