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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患者家属微信却引来麻烦!警醒广大医务人员:这些行为或涉嫌违法

导语

加患者微信后,成了家属的服务员;

看到患者在朋友圈挑拨医患关系,很气愤

近期,一名医生在网上反馈,“自己收了一位股骨粗隆间骨折的老年病人,老人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上班,老人一个人长期在养老院生活。入院后考虑基础病多,于是行骨牵引保守治疗,他的女儿照看一周后,继续到外地上班了,临走前他女儿要求加微信,出于同情,便加了,此后老人由我陪护照顾。”

“后来他女儿微信语音,让我帮忙给车方保险公司写证明,以配合保险公司交住院费 1 万 8 千元,我配合帮忙了;第一个护工不干了,他女儿又微信语音我,我帮忙给他又找了个护工;病人要复查了,我也亲自带他去放射科做检查。他女儿每次都把我当成遥控器似的,指挥来指挥去,给我发一条语音,我就帮忙了,我主要看在病人比较可怜,有病在身,却没有亲人照顾,没想那么多。”

“今天,他女儿给我打电话,语气很不客气,好像在质问我:住院费 1 万 8,怎么就用完了?反复质问了两遍。我感到很寒心,住院清单很详细,都用在他爸的治疗上了,她却不相信。我出于同情,给了微信,却被她当作服务员来回使唤,现在还被质问这1.8万是怎么花的,患者的不信任,让我很痛苦。”

无独有偶,也有医生反馈,患者家属强烈要求加微信,想着为病人解忧,就加了微信,可是没过几天竟然在朋友圈看到她挑拨医患关系,说看病时我们医生没把患者当人看,怪不得别人不尊重医生。

病人本身是脑梗和MDS,患者家属就只做了骨穿,其余检查都拒绝了,患者出院时,我们明明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去血液科看病,腰椎的问题再去骨科看看,当时患者态度都挺好的,谁知一转眼竟然在朋友圈如此诋毁医生,心一下子凉了,拔凉拔凉的。

作为医生,免不了要被患者要联系方式

该不该给患者留联系方式争论不休,

微信咨询,延误了病情,医生赔了2万

综合这两起事件,有关要不要给患者留联系方式的争论一波高过一波,在一份涉及2000名医生的问卷调查中,42%的医生表示这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看,40%的医生明确表示不会留联系方式,只有15%的医生表示愿意加患者微信,15%医生中,在加微信之前还会考虑患者的性别和颜值。

愿意给患者留联系方式的医生列出了加微信的各种好处:

一,促进医患沟通理解,只要患者刷一刷自己的朋友圈就更能理解医生的生活工作,全是关于加班加点写病历,值班通宵收病人,苦啃医学指南英文文献,混迹学术会议讲座专题……这样一来,患者可能会更加了解医生,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二、随时随地方便管理,加了微信可以把患者拉进患者群,方便自己对患者进行监督管理,尤其是外地的慢性病患者,需要调整哪些药物,需要复查哪些相关指标,微信上就可以很方便告知,有利于提高患者依从性,治疗效果好了,患者高兴,自己也有做医生的成就感;

三、提供患教的平台,现如今医疗服务需求大,健康科普少,患者就诊时间短,排队时间长,加了微信,则可弥补这一短板,且可针对同一个问题在微信群向同类疾病患者进行宣讲和说明,节省医生时间,进而弥补健康宣教的不足。

例如,湖南省某医院医生如此说道,“我们心外科由于术后随访内容比较多,比如华法林监测,双抗时间,血压心率情况,切口情况等……所以术后我们一般主动加微信,还建立术后随访群,里面有科内医生、护士长、临床药师解答问题。虽然有时候感觉比较麻烦,但是有的病人你不多盯着点,他不按时吃药或者抗凝不去测,一年下来回到解放前。”

坚决反对加患者微信的医生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认为:

一、加患者微信,涉及自己的隐私,多有不便。微信是个人社交平台,是分享乐趣、倾诉苦闷、抒发不平、吐槽奇葩的地方,朋友圈信息较为私密,不方便加;

二、工作生活,理应分开,我不愿意下班后还在微信上看门诊,很多患者说“我就问一下”,但往往一个问题后面还有很多个,微信上答疑耗时费力,毕竟医患之间并不是朋友;

三、在微信上答疑增加了医生的工作量,而医生却无法获得应有的报酬,知识付费时代,总感觉被白嫖了。当然,有的患者询问完后会发来一个红包,但这毕竟不是合法的收入,倘如患者不高兴了,拿着聊天记录去告你,一告一个准。

某医院一名副主任医师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情况,“我出于好心给患者留了手机号,但其中的一个人打了特别多的电话,就是来询问自己疾病的情况,我肯定会觉得烦,因为我不喜欢接电话,电话铃一响我就很紧张,我觉得能发文字最好,能打语音的就不要打电话,没办法,他给你打,你还是得接,因为你不知道有什么事情,你接到以后才知道他会不会有什么紧急情况,有紧急情况他肯定是需要你的。就这样,他一个星期内给我打了32个电话,我都被整得精神衰弱了。

患者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给医生打电话,带来的不只是生活上的烦扰,如果医生通过电话咨询导致患者治疗延误,还可能会带来医患纠纷,这时,医生是要吃官司的。

倘若患者要微信是为了咨询病情,那不如直接推荐患者到一些线上问诊平台问诊,这样能规避一些风险。

目前,行业内是鼓励互联网医院的,疫情对互联网医院本身也起了推动作用。互联网医院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有一个实体医院或者实体机构作为依托。在这个框架之内,有的医生可能有处方权,有的医生可能只能问诊不能开药,这本身就是在规避风险。

还记得2019 年一则微信问诊医生倒赔 2 万块的帖子吗?文章称一位儿科医生的朋友由于小孩眼睛发红,在微信里咨询医生是不是因为发烧引起的,该医生建议对方先用些眼药水观察看看。后来小孩病情加重,去眼科检查为眼眶蜂窝组织炎,由于患者住院花了不少钱,因此医生被迫赔了 2 万元。

通过微信咨询给患者看病,由于看不到患者真实的情况,且各种检查、报告不全,很容易出差错,如果延误了患者到医院看病的时机,可能就要吃官司了。

J HOSP MED(美国医院医学杂志)曾发表过一项研究,对比了正式医疗咨询和路边咨询的差异,研究选取了一所大学附属医院对 47 名患者的诊疗意见,其中一位内科医生进行的是路边咨询,而另外一位医生则在门诊进行正式咨询。

结果发现,与正式会诊相比,路边咨询的信息误差率达到了 51%,而正式咨询改变了路边咨询60% 的诊疗方案。研究认为,路边咨询由于获得信息是不完整的,最终会导致不正确的诊疗建议。

因此,对于医生来说,通过微信给患者一些医疗咨询,这样有风险的事情还是少做一些吧。

医患加了微信,肯定要咨询病情,有的患者很有礼貌,为了表达感谢,会发个微信红包慰问一下,但你千万不要犯了抢红包的毛病,只要点开了微信红包,就违反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一经发现或投诉,即处以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患加了微信,患者可能会向医生咨询非本人病情和处置,如果医生给出具体诊疗方案或治疗措施,可能面临“医师实施医疗措施,但需经亲自诊查、调查,而未亲自诊查”的风险,该类风险主要在初诊患者和病情有变化的复诊患者。

医患加了微信,进行群组管理,但医患微信(群)并非医生本人管理,而是医助(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工作人员)管理,这可能涉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生将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医患加了微信,微信记录作为电子数据,已成为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形式,患者一旦将医生告上法庭,聊天数据中只要涉及到任何一点违规,都将令医生承担法律责任。

医患加了微信,聊天记录中包含患者病历信息,包括检查报告单以及个人自述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根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患者病情或医疗健康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也纳入了个人信息保护范畴。如发生误发、对象传输错误、手机遗失或被盗,极易造成患者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泄露,医生将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医患加了微信,患者或其家属倘若将医患微信(群)记录发布至网络上,可能引发舆论风险,如涉及医疗纠纷,则医生和医院声誉均将受到影响,且网络舆论风险难以控制,对于医院下一步协商谈判而言,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且在社会声誉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综上所述,这六大风险,条条致命,还望各位医生在进行微信沟通时能够妥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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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YMEEBFsQt_3d8CeqhtH8y-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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