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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玩具安全指令》拟升级为《玩具安全法规》

近期,欧盟委员会提议了欧盟《玩具安全法规》,拟完全取代当前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Directive 2009/48/EC),对玩具安全要求进行全面升级,具有整体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欧盟所有成员国。

本次全面升级主要是考虑到此前指令中保护儿童免受玩具可能带来的风险,特别是有害化学物质带来的风险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同时指令的执行也缺乏有效性,特别是在网上销售的背景下,欧盟市场上仍有许多不安全的玩具。

本次要求的重大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扩大针对有害化学物质的通用方法 - 基于通用预防性禁令,在全面禁止玩具中含有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CMRs)的同时,特别关注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物或影响免疫、神经或呼吸系统的物质也将进行管控或限制,以确保消费者、弱势群体和自然环境得到更一致的保护。新增的禁用物质类别:

内分泌干扰1类或内分泌干扰2类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1类,无论一次接触,还是反复接触

呼吸过敏 1类

(2)增强线上售卖产品的监管,增加“数字身份护照”要求。通过数据载体(二维码)所有玩具都将拥有“数字产品护照”,并且进口商必须向欧盟边境海关提交数字产品护照,接受海关检查,以防止不安全的玩具进入欧盟市场,包括网上销售的玩具。欧盟委员会将会建立一个中心注册处,保护“数字身份护照”信息。

此外还有一些比较关注的细节,如原本列于玩具安全指令Appendix C中针对“三岁以下儿童玩具或者可放入儿童口中玩具或玩具部件”的多项有机化合物的管控,目前草案中未出现“三岁以下儿童玩具或者可放入儿童口中玩具或玩具部件”字样,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有机化合物(TCEP,TCPP,TDCP,甲酰胺,BIT,CMI+MI,CMI,MI,苯酚,甲醛,苯胺)适用的产品范围可能会扩大,同时删除了该列表中BPA的管控(这可能因为欧盟的REACH法规正在提议更为严格的双酚类管控,其严格程度更高于该项要求)。

一旦该法案通过(预计2024年),将会产生一个过渡期(当前提案中提到30个月,部分条款如市场监督会更长),过渡期结束前,投放市场的玩具可以继续销售,直至库存售完。随后进入欧盟的玩具必须执行新玩具法规,对于不合规的玩具,将面临欧盟下架的风险。同时,将在边境筛查所有数字产品护照,没有“数字身份护照”的玩具则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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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BA7uNKf5tExrTzseZwFnUk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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