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5日中午,嘉兴金平湖大道曹桥路段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驾驶员连车带人竟“无人驾驶”100多米。
3月25日中午,冯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金平湖大道曹桥路段时,因驾驶车辆疏于观察与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祝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车兜里违法装载了电动自行车)。
相撞之后,后兜的电动自行车被撞到了边上,祝某由于惯性摔在了自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的车兜内,电动三轮车“无人驾驶”了近百米后才停下。
所幸的是祝某只受了轻伤。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辆应当谨慎驾驶,注重观察路况,切勿一时大意,酿成重大事故。非机动车应当行驶在自己车道。
转载自:浙江24小时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