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器人擅自行动并伤害到了人,谁来负责?
近日,一些欧洲立法者们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赋予机器人“电子人格”,也就是成为法人。这种“电子人格”不会赋予机器人像人一样的地位,它们不会结婚、买房、收养孩子。但是可以让机器人起诉或被起诉,像法人一样拥有法律地位。
支持者们认为,当这些机器人越来越聪明并日益融入生活中时,赋予它们法律地位是十分必要的。
反对者也很多。至少有156名人工智能专家向欧盟委员会发起警告,认为这一提议在道德和法律层面都十分糟糕,这本质上是将机器人的不当行为进行责任转嫁。例如陪护机器人因力量过大而折断病人手臂,那责任就从制造商头上转嫁到了机器人自身。
为此,支持者也有他们的解释。他们认为,赋予机器人“电子人格”,只是确认“机器人的有害行为与被害者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赔偿通通由制造公司负担。所以,任何情况下,机器人犯罪的受害者都能得到公正和赔偿。例如,前几日优步自动驾驶撞死行人,优步将负全责。
随着机器人越来越复杂,关于机器人权利的探讨也将激增。如果机器人的行为和它的产品属于机器人自身,而不是创造者,那么机器人的权力将变得极有意思。例如:A机器人制造了一个机器并为其申请了专利,那么专利属于机器人还是机器人创造者?谁能从产品销售中获得利润?如果该机器人被卖个第三人,那么这个人是否会获得这个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当然,这种情况仅仅发生在具有自我意识的机器人身上。想要让机器人具有“自我意识”,那会是很久很久的以后
(叉叉快评,专注原创评论,翻译自Futu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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