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权
永恒记忆与我能被遗忘吗
想写一些最近生活的感悟。目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等已经火爆,走在前沿的人不说几句AI都仿佛你与世界脱节。或许你不知道比特币是如何计算得出,不懂深度学习是什么概念,也曾新奇地看过有关机器的深度做梦。科技就是这样的,从空气渗入影响每一个个体。无论是购物习惯的推荐,还是机器人辅助生活,很显然,信息已经存在每个角落。
今天看到有关被遗忘权的相关研究,颇有感触。
2009年牛津大学网络学院教授维克托(Viktor Mayer - Schonberger)率先提出“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的问题。维克托在他的著作《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中列举了不少例子指出“互联网让人类住进了数字圆形监狱”。
简单的理解,你以为你已经删除了过去的记忆,却不知这些记忆仍旧以“删除”这样的形式得以存储。2016年11月,我在苹果手机上删除了大概200张照片。后来手机坏了,1月换了新的手机。2017年10月,手机再一次被我弄坏,恢复之后,2016年11月删除的所有照片全部出现。所以,你以为删除的照片,未来总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出现。
上述举例会让我感到一种恐慌,人在信息面前就像穿着皇帝的新衣。就不说Facebook信息的事了。所以,再健忘的人都不用害怕,你不会被忘记的,你被动拥有“永恒记忆”功能。
那么,我们有没有一些对应的呐喊呢?我不想要这个被动技能,我能被遗忘吗?当权利成为一种渴望,是否我们可以拥有“被遗忘权”。如果我们会拥有这个权利,一个重要的衡量因素必然就是时间。如果隐私无法得到保障,那么未来会有很多不确定情况的发生。
就写这么多吧,深入的研究还需要继续关注,毕竟科技发展不可挡,迎接然后从更广阔的世界观角度,谨慎地拥抱它。
阿离离
热爱生活、热爱游戏、热爱写论文的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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