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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被古人吃到灭绝的动物?

有哪些被古人吃绝的动物?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一张图:

见过这种野生动物吗?知道它叫什么吗?没见过挺正常,因为这种神奇的野生动物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吃灭绝了,估计秦始皇都不知道它长啥样,那这种长相怪异的野生动物到底叫什么呢?

绰号双头兽,大名并封,小名述荡。

最早记载于《山海经》:“并封在巫咸东,其状如彘,前后皆有首,黑。”也就是说这种神奇的野生动物,长得很像黑野猪,主要分布地在山西夏县瑶台山以东,前后都有头。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感到困惑,大家都知道,除非变异,自然界基本不存在正常大规模繁衍的双头兽,毕竟这太违反进化规律了。而且,《山海经》这部创作于战国中后期的奇书,很多人都觉得,它不过是上古时候神神叨叨的志怪笔记,怎么能当真呢?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土澳的一个神奇动物——鸭嘴兽。

鸭嘴兽

这些小可爱集爬行类、鸟类和哺乳动物特征于一身,科学家们第一次发现它们的时候,集体懵逼,因为它们的存在简直颠覆了传统生物分类认知,所以,完全否定双头兽并封的存在也是不科学的。

至于《山海经》的真实度,得益于自媒体的发达,很多在遥远的非洲,或者美洲大陆的神奇动物形象被大众熟悉,人们惊奇的发现,有些跟《山海经》里的离谱描述居然对上了,比如:

毕方:“足鹤形、赤文青羽”,预示火灾,跟火烈鸟单脚站立的习性、羽毛的火焰色泽(由虾青素沉积形成),以及栖息地(盐碱湖易自燃)的生态特征是不是对上了 ?

火烈鸟

《山海经》地理生物记载之广阔浩繁,极有可能是生产力低下的当时,众多巫师、普查员集体走访记载的结果,人力可能有所不济不尽准确,但完全否定也失之公正。

基于以上,我们姑且先保留双头兽的存在与否的异议,单从文献记载来看,不仅《山海经》提到过它,《吕氏春秋》收录贵族菜谱的时候,也专门提到过它的吃法,叫述荡之腕,和山珍名菜猩猩之唇齐名,意思就是只吃脚脖子。

甭管它是不是两个头,反正当成菜的时候也用不上,古人偏偏就只吃它的脚脖子,味道怎么样呢?没有记载,合理推测,大概率和猪蹄差不多。

利用效率这么低的吃法,到战国末期的时候就吃完了,再没有出现它们的行踪记载。

和并封悲惨的命运一样,只取用嘴巴做菜的野生猩猩,原本生活在云南等西南地区,到明清的时候也被吃没了,稍晚点消失的是野生麋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四不像,现在动物园里看到的基本都是人工繁殖的种群了。到民国的时候,野生犀牛因为所谓的药用价值也被捕杀绝迹。

除了它们,已经消失或者濒临消失的野生动物还有很多很多:

亚洲象、中华鲟、穿山甲、华南虎、禾花雀、野骆驼、金丝猴、扬子鳄……

近年来,有一种伪正义的论调,就是但凡提到环保,就有人跳脚,啊,我又没吃过,我也吃不起,说给我听干啥啊,这跟上学的时候,老师问你圆明园是谁烧的,你瞪大清澈的眼睛说,啊,圆明园我没住过,又不是我烧的,有什么区别?

的确,天崩地裂卑微的我扛不住,可我就是心疼昨夜狂风暴雨窗台落下的花,路边的流浪猫不是我扔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去为它打包别人吃剩的菜。

同在一个地球上,物种多种多样,人类也多种多样,然而,作为命运共同体,"灭绝名单上的每个名字,都是人类未来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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