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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立 林爱珺 | 从主体特征到互动过程:基于技术中介理论的人机传播研究

以下文章来源于新闻界,作者叶立林爱珺

摘 要  囿于对传播主体能动特征的简单认知,人机传播研究存在先入为主、以偏概全和以静抑动等局限,忽视了对传播过程的关照。文章借由技术中介理论对“人-技术关系”的多元理解,探索智能技术社会化背景下的人机传播。技术中介理论从互动过程直观,为理解人机传播提供了意识、身体、情境三个方面的合理性,推进了人机传播在关系维度的发展。从技术中介理论出发,通过技术与人类交互发生的与身体相关的不同空间距离可将人机传播归纳为三种类型:伴身式人机传播、环身式人机传播、离身式人机传播,不同的传播类型具有迥异的传播特征。类型化为理解智能技术的社会化应用及其与人类的交互奠定了基础,成为认识人机传播的关系维度视角。

关键词  技术中介理论;人机传播;人-技术关系;类型化

自机器诞生以来,人类在生活实践中与机器的互动与日俱增,人-技术关系日趋紧密,在“机动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演进脉络中,机器逐渐蜕变为一个交流主体,而主体性标志着机器的转型。这一变化趋势直接导致了人机传播(Human-Machine Communication,HMC)研究的勃兴。人机传播是“人类与机器之间的意义创造”,是人机共同参与的社会化过程,“传播”不再只是人类沟通的专属代名词,人类传播与人机传播成为不同的传播类型。正是智能技术的社会化应用赋予了人机传播研究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使机器从一种工具、媒介转型为能够与人类进行意义交互的他者。

基于智能技术的社会化应用趋势,古兹曼(Guzman A L)和李维斯(Lewis S C)概述了未来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和人机传播开展研究的三个关键维度:功能维度(functional)、关系维度(relational)、本体论维度(metaphysical),并以此作为未来人机传播研究的框架。功能维度,关注人们如何将技术设备和相关应用理解为传播者;关系维度,关注人们如何在社会环境中与技术相互关联;本体论维度,关注由于人类、机器和传播的本体论界限模糊而产生的问题。三个维度围绕“机器何以与人类进行平等的交互”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分别从微观、中观、宏观的不同路径探寻技术主体能动的本质,三者并行不悖、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人机传播研究的基础框架。

目前人机传播研究高度关注“机器在传播活动中的主体特征”,强调机器作为交互中的他者或准他者与人类主体在外部形态或内部功能方面的差异性与相似性,试图通过智人特征理解并形塑机器传播者,进一步借人类传播的既有模式探索人机传播的发展趋势,深刻体现了人机传播研究功能维度的思维逻辑。功能维度一方面聚焦技术特性与技术接受情况,揭示了技术产品带来的后果,但另一方面也遮蔽了人与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相互作用的细节。这使人机传播成为一个与技术功能特征直接相关的研究领域,进而衍生出技术中心和人类中心(Anthropocentric and Technocentric Paradigms)两种单边主义范式 。此时,人机传播研究往往只涉及人类与某一具体技术之间的微观互动,缺乏社会关系层面的普遍价值和意义,随着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相关研究的时效性和适应性将逐渐减弱。为此,人机传播研究需要突破微观的功能维度局限,寻求一种中观视野,将人与技术的交互置于人-技术关系的范畴中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发掘技术社会化背景下人机传播的潜在特质。基于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本文在智能技术社会化的背景下,通过技术中介理论对人-技术关系的多元理解,整理并归纳扎根于不同人-技术关系的人机传播类型及特征,为人机传播研究补充关系维度的理论视角。

一、管中窥豹:人机传播研究中的认知局限

人机传播研究的功能维度将人类主体的特征作为智能技术发展的线索,并以此建构人机传播的合理性,这一认知取径体现了人工智能符号主义和联结主义的学理精神。一方面,符号主义的核心是关注数理逻辑的可计算性和可解释性,强调通过符号处理过程的数理推理和演绎理解人类智能的形成和表达,如专家系统等,符号表征是人类智慧和经验的立足点,体现在每一个行为的因果逻辑上。人类通过逻辑推理和语言功能学习并处理符号,以此完成行为的因果关联,因此,具有与人类相似的推理和语言功能意味着相近甚至相同的行为结果。另一方面,联结主义的核心是关注生物智能的可模拟性,强调通过生理特征理解人类智能形成和表达的过程,如神经网络等,将生理特征作为人类智慧的来源。因此,具有与人类生理特征相似的技术或技术物同样可能蕴含着智能。符号主义和联结主义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主流学派为人机传播提供了基于智能主体能动特征的微观研究视域,如主体的性别外观、行为表现、结构功能等能够直观感受的显性特征或身份角色、推理逻辑、互动方式等在具体交互中才能显现的隐性特征。经过长期的技术实践检验,主体特征无疑是技术智能化的有效路径,但其微观视角对人机传播的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认知局限。

(一)先入为主:人类传播限定人机传播

探索技术与人类交互中的主体特征始于“媒介等同(The Media Equation)”理论。20世纪90年代,斯坦福大学的纳斯(Clifford Nass)与李维斯(Byron Reeves)通过35项心理实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类会像对待真人一般对待计算机等媒介技术,无意识地将与人类交互的脚本应用于与技术的交互之中 。该理论衍生出的计算机是社会行动者(Computers Are Social Actors,CASA)范式,揭示了社交启发式(social herustic)在人机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包含举止、人格、情感、社会角色、形式等主体特征。CASA范式植根于人类对社会互动与媒介技术的认知和理解,为HAI、HCI、HRI等相关领域的社会技术设计和应用研究提供了支撑,这些研究发现为“人机传播(HMC)”概念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与方法基础,也成为该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研究范式。随着计算机等技术的社会化普及,人们对各种技术的适应使CASA范式的内涵得到拓展。隆巴德(Lombard)等从传播对象上丰富了人机传播的类型,提出媒介是社会行动者(Media Are Social Actors,MASA)范式以解释技术进步对CASA结果的影响,也将技术对象由计算机拓展至一般媒介,由单一技术延伸到多元技术 。范德古特(van der Goot)等则从传播方法上丰富了人机传播的类型,区分了无意识的媒介等同范式(Media Equation paradigm)和有意识的媒介唤起范式(Media Evocation paradigm),分析了人机传播的两种认知和交互路径,并强调混合研究方法的重要性 。

尽管CASA范式逐渐丰富完善,但始终立足于技术在交互中所呈现的主体功能特征,以此探寻技术对人类主体的适应程度和成为交互主体的可能。然而,用人类传播渗透人机传播存在一定风险。斯宾塞(Spence P R)反思人类传播是否应该成为评判人机传播的“黄金标准”这一问题时警示到,从这一立场出发会限制人机传播未来研究的范围 。人类与机器在本体论上存在包括起源、智能、情感、自主性等方面的巨大差异 ,这使得人机传播必然具有其特殊性和限定性。从人机共同建构意义的角度,原有的传播学框架是否适用于人机传播尚有待商榷,不同类型的传播主体也需要做出区分 。若武断地将技术物判定为与人类平等互动的他者,显然缺乏适当的逻辑过渡及对技术本身特征的合理考虑,难以明确技术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差异,更难以说明异质的主体如何实现有效的意义共享。因此,囿于对人类主体特征及传统人类传播先入为主的认识,人机传播研究将缺乏理论视域的丰富性,使相关研究呈现同质化趋势。

(二)以偏概全:人际关系捆绑人-技术关系

CASA范式对社交主体特征的强调将人机传播中的人-技术关系限制在人际关系的范畴,认为机器之所以能够和人类共同参与传播活动是由于具备了与人类相似的特征,如智慧的内核或相似的外观,人与机器的传播活动类似于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活动。因此国外人机传播研究聚焦于与人际传播相似的传播效果,在研究内容与方法方面存在显著的不平衡。研究内容方面,人机传播关注技术特征对传播活动的影响或人类特征对技术的适用,强调人际关系特征与传播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表明,已有超过60%的人机传播研究从关系的角度出发,其中从人际关系着手的研究占比高达32.6%,缺乏更为宏大的研究语境;研究方法方面,人机传播以实验和调查等量化方法为主,半数以上(64.4%)的研究通过经验方法检测人机之间的传播效果,这种专注于直接传播效果的考察方式往往忽略了传播的后置影响,如交互动机及其变化特点 。国内学者同样聚焦于具体智能技术在社会应用中的传播效果,如智能语音助手、智能音箱、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智能机器人等,无差别地将人机传播与人际传播形成关联。相应的观点认为人际传播是社会传播活动的基础,传播主体必须通过人际传播实现自我认知与相互认知才能建立有效的社会协作 。而作为传播主体的人与机器之间的直接互动使人机传播更类似于人际传播 。出于对该观点的反思,有学者提倡以“发展的”人际传播理论研究人机传播议题,进而揭示人机传播意义生产过程的双重性 。

将人-技术关系类比于人际关系是从传播效果反推传播的前提条件,试图揭示智能机器在社会传播活动中作为传播主体的合理性,是本末倒置的理解方式。从技术发展现状的角度,虽然机器确实能够在各种环境中与人类进行沟通,但人工智能技术及其与人的互动并不完全符合长久以来围绕人际交流所形成的传播理论范式 。面对智能技术引发的机器主体化蜕变,人-技术关系存在多元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囿于人际关系的窠臼之中,人机传播也不该被认为仅仅是人际传播式的,正是人-技术关系的多样性造就了人机传播形态的丰富性和特殊性。从观念史的角度,人-技术关系具有多重理解向度,从笛卡尔(René Descartes)关于“主客二分”的人技二元思想到拉·梅特里(La Mettrie)关于“人是机器”的人技一元思想;从马克思(Karl Marx)的“器官延长说”、卡普(Ernst Kapp)的“器官投影说”、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媒介延伸论”等技术延伸思想到唐·伊德(Don Ihde)、维贝克(Peter-Paul Verbeek)、拉图尔(Bruno Latour)等人的技术中介思想,人与技术逐渐从形态、功能、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对立走向相似甚至产生融合,其中蕴含着对人-技术关系的多维理解,人-技术关系的丰富性不该在人机传播中受到忽视。

(三)以静抑动:主体特征遮蔽传播过程

从传播过程的意义共创来看,主体特征并不是传播活动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认知经验的共通才是关键所在。当我们理解某人对我们说的话时,我们理解的不仅仅是那个人,也不仅仅是他或她的“观点”,我们还会认真考虑这种看待问题的方式对我们是否也有一定的有效性,在这个意义上,即使“自我理解(Sichverstehen)”也不意味着把自己变成一个客体,而是在某一特定的事情中“了解自己的方式” 。理解是一个认知共通的过程而非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因此,人机之间的交流并非以绝对独立的主体形态完成的,机器在传播中的角色是在传播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并不完全受制于其功能设定。正如智能语音助手在提供基础服务功能之余也充当着交流者的角色,后者对于不同用户将产生不同效果,具有不同意义,并不完全受到该产品设计的限制。这意味着机器作为传播活动中的“主体”和“他者”并非单方面地远离或受制于人类,而是在具体情境中产生特殊的意义。

受制于有限的认知,人们对人与媒介技术的评价总是简单且显著的。“媒介等同”理论指出每个人对媒介技术的反应是社会的、自然的,“人们会忽略媒介里面的客观智能(对中文屋也是一样),因为人们在评价人的时候考虑的就并不是真正的智力,比如IQ”。因此,人们对这一系列实验的关注点理所当然地落在了技术特征上。事实上,这是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认知取向,只看见技术特征的符号化表达,却忽视了这些技术特征只有在特定的情境中才能完成意义的传达和交换。正如萨奇曼(Suchman L A)对技术特征的反思:“所谓的互动程序,比如我的同事们设计的专家系统利用了人类对话的某些特征,鼓励人类对话者将交互性归因于机器。与此同时,这些归因掩盖了人和机器与正在展开的情境之间的深刻不同关系,以及他们在其中和通过情境相互作用的相关能力。”因此,人机传播中的意义共享和共创并非人或技术任意一方通过符号特征实现意义表达,完整的意义将在二者相互适应的情境当中涌现。当媒介技术具备了一定的社交属性,满足了人类的社交习惯,才能够融入人类编织的社交情境,基于意义共创的人机传播方能成其所是。如此看来,人与技术共同适应的社交情境而非单纯的技术特征才是推导出媒介等同理论的根本力量。可见,人机传播是立足于人类社交情境而非主体特征的传播类型,其目的是在技术他者化过程中寻求有效的社交范围。

综上所述,囿于对主体能动特征的简单认知,目前人机传播研究存在先入为主、以偏概全和以静抑动等认知局限。通过人类的生物特征或社会特征理解人机传播,忽视了传播活动的关键因素——人机共同适应的经验基础和情境基础——所提供的共通的意义空间。传播是“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是一个社会化问题,人类之间的传播活动建立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上,而人机传播则反映了人类与技术共同社会化的过程。面对技术智能化引发的人-技术关系变革,人机传播研究亟需摆脱对人类主体特征的执着与迷恋,转而关注传播过程本身,在技术社会化应用的背景下探索更加丰富的人-技术关系与互动类型,拓展人机传播的多样性。

二、技术中介理论:基于互动过程的人-技术关系视域

不同于人机传播功能维度对主体特征的先验理解,关系维度关注人与技术在社会环境中相互关联的过程、方式与特征。技术现象学无疑为人机传播的关系维度提供了认识论与方法论视野。作为现象学的分支,技术现象学兼具胡塞尔现象学的“直观”与杜威实用主义的“关系”两大特色。前者提倡悬置(epoche)一切预设与偏见,直接从经验过程认识事物的发展;后者注重有机体与环境的关联,注重情境中的经验整体性。作为20世纪末技术哲学经验转向的先行者和技术现象学的代表人物,美国技术哲学家唐·伊德批判性地继承了胡塞尔(Edmund Husserl)心理现象学对意识经验的理解、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知觉现象学对知觉经验的理解、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存在现象学对存在经验的理解,指出技术在人类的社会经验中同样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并形成一套系统的技术中介观。技术中介观指出,技术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一个层次,包含了过程、媒介、动因三个方面的哲学含义,不仅具有静态的介质属性更具有动态的内驱力,其中蕴含了对技术影响乃至改造人类社会等能动性的深刻认知 。技术中介观关注技术人工物作为中介如何影响或调节人的认知、态度、行为,以人与技术人工物的关系为出发点,强调人-技术关系需要在互动过程中理解和捕捉。技术中介观主要包含知觉中介和行为中介两种中介方式和类型。

知觉中介方面,伊德从生活世界出发,指出技术物以中介化的方式延伸和转化着身体的知觉,进而建构起人对于世界的认知,并从“人-技术-世界”的四种关系——具身关系、诠释关系、他异关系、背景关系着手,系统分析了技术中介(technological mediation)效应。具身关系(embodiment relations) 将技术理解为对人类身体的某种延伸与扩展;诠释关系 (hermeneutic relations) 将技术理解为一种文本;他异关系(alterity relations) 将技术理解为他者或准他者;背景关系 (background relations) 将技术理解为一种场域 。四种关系以身体知觉为基础、以意向性为关联,将人、技术、世界三者有机地串联起来,将看似相互独立的人与技术统合于共同的互动情境之中。荷兰技术哲学家维贝克结合当代智能技术应用中的道德伦理设计特征及其引发的后果,在伊德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人-技术-世界”关系的意向性表达,衍生出半有机物、半技术的混合关系(cyborg relations)和技术意向性叠加人类意向性的复合关系(compositive relations),并指出技术正积极地影响着人类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从而形成完整的技术中介理论体系 。如表1所示,二人对技术中介效应的分析和归纳基本构成了技术中介理论的框架雏形。

行为中介方面,科学知识社会学家拉图尔等从知识建构过程出发,解读了人与非人的异质化关系。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ANT)指出“社会是一种瞬时聚合(momentary association)的概念,其特征在于它聚集成新形态的方式”,并以实践建构替代社会建构,强调社会关系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而人和非人都在社会建构活动中扮演着中介角色。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核心是一种隐喻,社会、组织、代理等都是在不同材料的模式网络中产生效应,例如机器、建筑、服装、文本——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形成社会的模式,如果这些物质消失,那么我们有时所说的社会秩序也会消失 。因此,行动者网络理论也被认为是“异质工程(heterogeneous engineering)”。作为异质的社会行动者,技术对象本身也必须被视为许多相关和异质元素形成的结果 。在异质化网络中不应对行动者进行角色预设或假定,人与非人通过“转译(translation)”得以在信息交换中相互联系,不存在关系中心和主客体的对立,所有行动者都是网络的中介节点,处于平等地位。行动者网络为人-技术关系提供了对称原则和平权视角,将人与非人均视为行动主体,二者在行为角色和结果上不存在本质差异。

知觉中介和行为中介分别从互动认知和互动实践两种互动过程认识经验现象中的人-技术关系。其中,知觉中介是一种系统性的认识论,遵循变更(variation)原则,从不同的知觉现象经验中发掘人与技术相互关联的方式。行为中介是一种描述性的方法论,遵循广义对称性原则(generalized symmetry principle),即人类学家必须将自己摆在中点的位置上,从而同时追踪非人类和人类属性的归属 。前者为后者提供系统的认知指导,后者为前者提供实践的检验路径,二者相互补充。尽管二者的出发点都是人类自身,但并不局限于人类的主体特征,而是强调人类在不同技术情境中与技术的关联方式与互动方式,是关系先行的理解方式。

从技术中介理论出发,技术与人类逐渐从本体异质走向互动共生,人和技术在社会行动中具有相似的关联性和影响力,为以情境为主要特征的行为主义人工智能提供了理论支撑。行为主义又称进化主义,以“感知-行为”为核心,强调通过环境互动理解人类智能的表达,通过特定情境中的行为结果直观智能的本质。因此,无论技术在本体上是否具有人类的功能结构或生理特征,只要能在环境互动过程中产生智能化的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智能的。技术中介理论直接从传播过程入手,推进了人机传播在关系维度的发展。

三、技术中介理论视域下的人机传播

技术中介理论通过揭示技术在社会经验现象中引起的“知觉-行为”变化而非技术本身的“功能-特征”,为人机传播研究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功能维度的理解路径:技术通过中介化的方式与人类交互并共创在世界中的意义。该路径为理解人机传播提供了意识、身体、情境三个方面的合理性。

(一)意识合理性:技术能动的逻辑本质

技术中介理论提供了以意向性为核心的人-技术关系逻辑,为理解人机传播中的“机器主体性”提供了中介化视角,其中技术的主体性特征源于技术在人类认知和行为中的干预和引导作用,机器所表现的主体性和能动特征具有相对性,而非绝对的技术能动。伊德将这种技术对感知的转化能力称为“技术意向性(technological intentionality)”,即技术是在人与世界之间发挥积极作用的、具有一定“意向”特征的中介物质。这一观点将“技术主体”的功能性表征转向意向性表征。意向性是区别于物理现象的心理现象和心理活动,是意识的本质,具有关涉性和指向性。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在《从经验的观点看心理学》中提出意向关系学说,认为任一心理现象都涉及某物并将其包含于自身之中,强调心理现象的主要特征在于与对象的关系 。胡塞尔对布伦塔诺的观念进行了扬弃,在胡塞尔那里,意向性的基本功能是意识的指向性,而意向性行为的本质正是“意义”之所在,是对具体意指行为“本质直观”的结果 。所有意识活动都可以看作是意向性活动,意识活动所指向的就是意向对象,意向对象的起源是意向活动对所有感觉材料的激活和把握 。胡塞尔对于意识的关照落足于意识是如何活动的,以此揭示意识的运行机制。

受胡塞尔影响,伊德将意向性的概念延伸至技术物,而意向性在技术物之中的体现显然不是一种独立的心理现象,而是通过影响人类心理活动所展现出的相对意向作用,用以解释技术超越人类控制的能动性。即便技术尚不具备意识条件,但只要能参与人类的意向活动便可以激活其潜在的主体性。因此在机器设计方面,以实现意向性心理能力为根本目的方能找到机器意识的真正出路 。意识是受动性与能动性的统一,其反映客观的能动性在于反映客观的择要性,亦即一种偏向性 。伊德认为“功能效应(functional effect)”将技术解释为中性的,但技术实际表现为一种非中立的、放大-缩小的结构,这种结构是“人-技术-世界”相关性的本质特征 。如具身关系放大或缩小了人类局部的身体官能;诠释关系放大或缩小了人类的认知能力等,体现了技术引发的知觉偏向。技术的意向性一方面回应了“不具备自我意识的机器如何能够成为能动的主体并与人类进行有‘意义’的传播活动”的疑问,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机器主体”的认知-行动逻辑,使其得以在人机传播的过程中被具体把握。

(二)身体合理性:人机互构的技术身体

技术中介理论从身体出发理解人与技术的关系,将意向性具体落实到人类身体上,为人机传播锚定了实践的立足点。技术意向产生作用的过程是人与技术互构的过程,不同于人类传播通过物质身体实现感知的相互作用,人机传播中的相互性以技术身体为基础,在人类建构技术的同时发掘技术对人的建构作用。梅洛-庞蒂将胡塞尔的“意识的意向性”转向“身体的意向性”,以实现主体与客体、自我与对象的统一,强调身体在意向活动中的基础作用。

受梅洛-庞蒂影响,伊德认为人与技术之间含混的结构性关系集中在我们通过身体与技术发生关系的方式中,并以“作为身体的我(I-as-body)”通过技术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各种方式理解人与技术的互动关系 。而人机传播本质上就是技术对人类身体的建构过程,揭示了技术在应用之中与人类共筑的技术身体。在技术应用中,人类身体从穿戴到遥控、从具身到离身、从可感到不可感,在不同的时空中适应技术的特征,演绎了人类技术化的过程。在《技术中的身体》(Bodies in technology)一书中,伊德结合梅洛-庞蒂和福柯等人的思想,提出“三个身体”的观念,认为世界通过物质、文化、技术三种形式表现出来,这三个世界呈现给我们三种不同的身体:肉身建构的身体、文化建构的身体、技术建构的身体 。肉身意义上的身体即我们把自身经历为具有运动感、知觉性、情绪性的在世存在物;社会文化意义上的身体即我们自身是在社会性、文化性的环境中建构起来的;技术意义上的身体即在与技术的关系中通过技术或者技术化人工物为中介建立起的身体 。身体是显著物质性的,同时也是内在文化性的,而技术性的身体则是一种介质性存在,是在人类与技术的互动过程中建构起来的经验身体,通过与技术互动,人与世界都显现在了技术之中,这意味着人类是技术性的存在。

技术中介理论既强调作为精神现象的意识又强调作为物质现象的身体,并通过身体掌握抽象的意识,实现了身体与意识的辩证统一,以此突出技术身体的重要性。技术身体回应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发展中的具身转向。正如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对符号主义人工智能的批判,理性的预设远不及对身体模拟来得重要:“把人同机器(不管它建造得多么巧妙)区别开来的,不是一个独立的、周全的、非物质的灵魂,而是一个复杂的、处于局势中的、物质的身体。”因此,从身体出发理解智能技术的发展逻辑能够摆脱人类主体特征对技术的先验限制,关照人-技术关系的多样性、系统性和全面性,进而发掘人机传播多维发展的可能。

(三)情境合理性:人机传播的身体空间

技术中介理论将对“事物本身(thing-in-itself)”的探索转向对“情境中的事物”的探索 。这一转向强调技术应用情境的多样性,将技术身体带入了具体情境,拓展了人机传播的实践空间。在技术应用情境中,身体不仅是由器官组成的物质性实体,更表现为存在的联系与活动,即与身体相关的情境。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论意义上的身体被理解为一种存在方式,身体的存在依靠于一个适合于自身的有效范围(Reichweite),而身体本身便具备一段有效范围或空间 。这一空间并非“位置的空间性”或客观空间性,而是一种与特定的身体任务相关的“情境的空间性”,梅洛-庞蒂将与之相关联的空间称为“身体空间” 。梅洛-庞蒂认为“身体的空间性是身体的存在的展开,身体作为身体实现的方式”。因此,身体不仅是物质的躯体,也是实践的空间。

从身体空间的角度理解伊德与维贝克关于技术中介效应的论述,可以发现六种“人-技术关系”依次显现于以人类身体为中心展开的不同空间之中,不同的人-技术关系揭示了技术作用下不同的身体空间,这是一种以身体为轴心的关系连续统(continuum),是人类通过身体与技术进行交互的场所。正如心理学家吉布森(James Gibson)通过“可供性(affordance)”揭示了技术环境对人类实现目的的基础性作用,“身体空间”正是在人类使用技术的过程中为技术所“解蔽”,并与技术共同显现的交互空间,揭示了技术影响下人类身体的基础性作用。必须注意的是,技术中介理论强调视域的限度,认为无论如何技术在经验现象上总是直接或间接可恢复的,即存在一个临界点,超越这一点的“人-技术关系”将发生改变。临界点是技术显现“原型”之时,用海德格尔的观点解释即“上手”状态向“在手”状态的转化,此时技术从使用情境之中退居使用情境之外。因此,技术并没有本质,而是处于具体使用之中的技术,一个相同的人工物在不同的使用语境中具有不同的特征 。

从身体空间的角度解读“人-技术”关系可以直观呈现如图1。六种人-技术关系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其中区别体现在与身体相关的空间差异,关联体现在通过身体实现的临界相交。在相交的临界点上,技术原型的显现将引起人-技术关系的相互转换,如从手腕上摘下的手表以摆件的形式显示信息时,人与手表从具身关系转向诠释关系;停止运行的空调作为静置物件时,人与空调从背景关系转向他异关系……临界点就是维持某种人-技术关系的边界。在技术使用情境中,不同技术通过与身体组成不同的身体空间形成不同的交互系统,这正是人机传播发生的有效范围。

技术中介理论视域下,身体是意识的容器,身体空间是身体的实践情境,抽象的意识得以在身体活动中具象化,意识、身体、情境三者在技术身体中形成了有机统一。人机传播受制于人与技术构成的有效范围,而这一范围正是围绕人-技术关系展开的实践范围。

四、从关系到形态:人机传播的类型化特征

技术中介理论揭示了人与技术之间的基本交互关系,围绕身体空间展开的人-技术关系系统为理解人与不同技术的交互现象提供了类型化视角。根据图1,从技术中介理论出发,人与技术之间的六种关系可以身体空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作为区分,通过身体空间中技术与人类交互发生的不同距离将人机传播现象归纳为三种类型:伴身式人机传播、环身式人机传播、离身式人机传播。由于六种人-技术关系的全面覆盖性,相应的三种传播类型基本涵盖了所有状态的人机传播现象。以身体为中心的三种传播类型展现了人机传播的不同空间特征,对应着不同智能技术社会化应用的人-技术关系,具体对应关系如表2所示。

通过对人机传播进行类型化,人与不同类型技术的交互特征得以显现,尤其在智能技术的社会化应用中,不同的技术运作方式和实践逻辑存在差异,人机之间的交互方式也具有不同特点。

(一)伴身式人机传播及特征

伴身式人机传播即技术与人类身体形影相伴的传播类型,体现了人与技术的混合关系与具身关系。人类身体作为物理区隔的屏障将身体内外划分为体内空间和体外空间,体内空间是人类身体内部的物理空间,包含脏器、体液、体腔等部分;体外空间指附着在身体外侧,并与身体紧密贴合的体表空间,与外部的环境空间形成区别。混合关系亦称为赛博格关系,其中技术在物理意义上进入人类身体空间内部,通过植入或嵌入的方式维持着技术与身体的联系,如脑机接口和智能芯片等;具身关系中,技术依附于人类身体的体表空间,以穿戴或携带的方式与身体产生关联,如智能手环和手表等。在伴身式人机传播中,技术与人类身体如影随形,可以在不同时空中以透明或近似透明的形式与人类展开互动。

伴身式人机传播在技术设计上具有与身体行止与共的伴随性、交互上具有信息记录与反馈的即时性、体验上具有与用户本人高度相关的私密性,三者共同构成了伴身式人机传播的基础特征。其一,伴随性是伴身式人机传播的基本特征和功能条件前提。从可穿戴设备到脑机设备,相关设计以轻巧、便携、美观为主要取向,不断强化技术与用户身体的契合度,适应包括手指、手掌、手腕、手臂、头部、颈部、腰部、腿部等不同身体部位的运动与感知方式,使技术尽可能多地随人类身体一起参与不同的活动场合、出现在不同的活动阶段,这种随时随地的相伴将技术的时间与空间压缩到与人类用户身体紧密相关的行为之中。内嵌式、便携式和可穿戴式智能设备以动态的感性体验作为人机传播内容生成的基本依据,对人类身体具有高度的依附性和依赖性。其二,即时性是伴身式人机传播的基础原则和交互优势。从短期来看,以体感交互为特征的传播活动需要实现人与智能设备的即时交互。智能设备对人类身体活动的数据生成是动态且即时的,如步数、速度等运动数据或心率、血氧等健康数据,相较于周期性的健康数据,对时刻变动的运动数据的测量与反馈更需精确到分秒。可以说每时每刻的身体数据都在变化,而智能设备也时刻接收着身体信号并在分析后反馈给用户。即时性的信息交互以身体在活动中的知觉体感为中心,由于知觉体感始终处于周期性或突发性的变化之中,具有鲜明的主观经验特征且难以捕捉。因此以知觉体感作为人与技术交互的主要内容必须恪守即时的信息传播原则,否则技术将失去其伴随身体感官的优势和必要性。其三,私密性是伴身式人机传播持续发展的内驱力。从长期来看,体感交互需要维持用户与设备之间的直接接触,即一种使用户主动接受技术伴随和即时互动的意愿。脑机设备和智能穿戴设备在使用中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特征,技术仅针对用户个体展开数据收集和交互,向用户显示了伴身式交互的优势——无显著外在干预。智能技术的应用通常需要不断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虽然加速了信息传播的效率但也为用户带来了潜在的隐私焦虑,使用户陷入技术使用与技术威胁的矛盾之中。无干预的私密性将使用户更加信任技术设备在交互中的隐私安全,从而平衡积极主动的隐私保护诉求与消极漠视的“隐私疲劳(Privacy Fatigue)”心理,促使用户产生继续使用甚至长期使用的意愿。

以伴随性为交互前提,以即时性为交互原则,以私密性为交互内驱力,伴身式人机传播通过技术与人类身体的亲密关系建构了一种移动性强、交互频率高、可感性低的互动模式。

(二)环身式人机传播及特征

环身式人机传播即技术环绕人类身体的传播类型,体现了人与技术的复合关系与背景关系。当人类身处技术创造的环境中时,技术空间在物理意义上将人类身体完全或不完全地包裹在内,人类身体浸润于技术空间之中,身体活动受到技术的激励或制约,此时外部的技术环境成为身体的行为律令。复合关系中,身体受到技术的指引或导向,技术积极地通过自身制造的环境空间与身体进行交互,如智能城市系统中技术对身体知觉的导引;背景关系中,人类身体完全处于技术空间的裹挟之中且难以感知其存在,如智能家居系统所创造的智能空间,身体被动地适应特定技术环境的变化。在环身式人机传播中,技术空间涵盖身体空间,人类身体成为技术的一部分。

环身式传播活动需要诸多行动者作为中介参与到复杂的行动网络之中,包含人类行动者和智能设备、智慧平台等非人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和交互通常并不直观显著,而是被多种关系所裹挟,每个行动者都沉浸于多元关系的间接作用之中,个体行动者通常难以自觉自知。动态性、隐匿性、沉浸性三者共同构成了环身式人机传播的基础特征。其一,在多元行动者网络中,两个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往往需要以多个行动者作为中介,在传播过程中行动者始终保持着动态关联。例如,在一次网约车任务中,通过智能手机定位功能,乘客的位置信息将实时为智能平台所获取,后者同时为前者提供方向指引,并通过司机驾驶改变乘客的位置。这一过程中,人与技术设备由静态的传受角色逐渐转变为动态的传播媒介。正如赫普(Andreas Hepp)指出,随着媒介的数字化发展,由软件定义的媒介越发呈现出“过程”特征,媒介是动态而非静态的,尤其在算法的加持下,用户比过去更多地参与了技术软件的设计与创造,而技术也将在人类信息的参与中不断地修改完善,算法成为媒介过程化的放大器 。其二,多元行动者网络中的间接式交互导致了传播过程的隐匿。一方面,隐匿表现在行动者的泛在,行动者广泛分布以至于多而不显。大数据赋能以个人为节点的泛在关系网络,该网络同时连接着相隔咫尺-天涯的人、现实-虚拟空间中的人、公共-私人领域中的人,人们得以在智能媒介创造的多元混合环境中自由穿梭于不同空间,既是空间的泛在,也是个体的泛在,加速了时空界线的消隐。另一方面,隐匿表现在数据的广泛连接,数据密度之大以至于隐而不显。智能媒介网络中,云计算实现了多元空间的连接,而云存储则为大数据提供了时间纵向关联的可能性。丰富的数据节点分布建构起跨越时间长度的个人数据库,历史的数据成为影响当下甚至未来的重要因素,过去、现在、未来得以在数据网络的作用下密切互动。在智能媒介网络营造的技术环境中,个体设备隐没于设备联结的网络中,技术隐没于周遭的生活环境中,技术作为一种显性缺席成为人类经验领域的一部分,即一种“立即的环境”。其三,环身式行动网络具有高度的沉浸特征,其中的行动者浸润在隐匿的技术环境之中,受到技术环境的影响。学者李沁提出“第三媒介时代”的概念:“以泛在网络为物理基础的、以沉浸传播为特征的泛众传播时代”,强调了沉浸传播与泛在网络的特殊意义。“第三媒介时代”是一个泛媒介、泛联结的时代,“沉浸传播”则是“以人为中心、以连接了所有媒介形态的人类大环境为媒介而实现的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传播”,是完全以人为中心,以强大的连接性与计算能力为条件,以个性化服务为目的的传播。智慧城市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泛在网技术为沉浸传播提供了技术基础,是沉浸传播的重要表现形式。沉浸传播不仅以实体应用作用于人类感官,同时也作为媒介环境作用于人类认知,其依托的是网络的环境化和环境的网络化,重塑了媒介“空间”,将媒介“空间”延伸至整体人类环境 。

以动态性、隐匿性、沉浸性为主要特征的环身式人机传播将无处不在、广泛分布的人和技术作为传播节点并重新组织协调,构成了庞大的传播网络,从而形成以智慧平台为关系枢纽、以平台规则为互动机制的传播生态。

(三)离身式人机传播及特征

离身式人机传播即技术与人类身体完全分离的传播类型,体现了人类与技术的诠释关系与他异关系。当人类与技术互为对象性存在时,二者在物理意义上相互独立但在身体空间中相互关联。诠释关系中,技术作为预先设定好的文本与人类相关,共同完成以具体任务为中介的间接式交互,如智能语音助手等;他异关系中,技术作为无预设的黑箱与人类相关,共同完成“面对面”的直接交互,如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在离身式人机传播中,尽管人与技术在物理空间上相互分离,但二者通过预设或即时构造的情境空间相互关联。     

离身式的智能技术由于与人类身体相互分离而被认为是相对独立且更加智能的,主要表现在交互中的显著性、互补性、不确定性三个方面。其一,相较于伴身式和环身式人机传播,离身式人机传播由于技术与身体在物理上的分离而处于人类视觉的焦点之中,是外化、直观、显著的传播活动,也是最易于观察的人机传播类型,人与技术在传播中具有明确的主客体角色定位,高度契合人际传播的基础特征。其二,离身式人机传播包含了诠释学关系和他异关系两种人-技术关系,其中蕴含了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诠释学关系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弱,而他异关系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强。诠释学的技术涉及文本的解释、书写和阅读,其核心逻辑是技术将客观世界以文本的形式呈现出来,其中潜在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技术对用户指令的识别错误或信息反馈的逻辑错误,从而扭曲了客观世界的真实性,例如智能语音助手对语音指令识别错误而产生答非所问的结果。相较之下,人与技术的他异关系蕴含着更加强烈的不确定性。伊德将技术显现的介于对象性和他者性之间的显著不确定特性称为“准他者性”(quasi-otherness),技术这种“充满生机”的表现具有神秘感和不可预测的特征,在自动机中尤其明显,例如,ChatGPT与人类互动可能产生出人意料的答复,展现出貌似主观的交互特征。与智能语音助手表现出的识别或逻辑错误不同,ChatGPT所表现的不确定性通常在逻辑上具备合理性,能够做到有理有据、自圆其说,但是否无中生有、符合客观事实则需要深度检验。其三,由于离身式人机传播中的人与技术具有交互的显著性与不确定性,二者在知识方面能够形成更大程度的相互补充。离身式人机传播中人与技术相互分离、相对独立的特征使二者不再处于一个与“我”相关的知识结构中,而是处于个体与人类整体的知识关系当中,与其说是用户与机器交互,不如说是个体与驯化技术的“众人”之间的交互 。交互过程中个体与技术系统的知识存储在信息互补之中不断丰富。这一知识互补过程对于人类而言是新知识的获取,主要用于辅助处理特定问题;对于技术系统而言是个性化知识的积累,主要用于修正或完善分析结果。由于不确定性包含着信息差,越强的不确定性意味着越大的信息差,因此在离身式人机传播中他异关系比诠释关系存在更强的人技互补作用。

离身式人机传播在所有人机传播类型当中最易于观察和认知,这主要源于技术在与人类交互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显著性、不确定性和互补性,这些特征使得交互体验充斥着“意外”和“奇遇”。

五、结论:人机传播类型化的现实意义

面对智能技术的社会化发展趋势,人机传播研究在深耕功能维度的同时需要超越主体特征的窠臼,从关系维度拓展人机传播的多样性。技术中介理论从意识、身体、情境三个方面为人机传播提供了合理性,并逐步揭示了技术与人类交互所必需的身体空间。以身体为中心,技术中介理论所呈现的“人-技术关系”蕴含于人与技术交互的不同空间距离之中,由此可将人机传播归纳为伴身式、环身式、离身式三种类型,不同的传播类型具有迥异的传播特征。人机传播的类型化在认知层面、实践层面、技术设计层面具有现实意义。

在认知层面,类型化从关系维度改变了人们对传播主体特征的片面关注和思维定式,从动态的互动关系而非静态的功能特征认识人机传播现象,使人机传播不再仅仅是技术对人类的拟态活动,而是人与技术共同创造意义的过程。在三种类型的人机传播中,离身式人机传播最为直观显著,无论是人类或是技术在这一类型的传播中都具有鲜明的对象性,能够被直观地把握,但这也一定程度限制了人们对人机传播的认知和理解,认为人机传播就是一种存在于人与机器之间的、具有明确对象性的传播类型,或将一切人机传播现象的前提条件片面地理解为“当传播对象是机器时”,进而忽视了非对象性的伴身式传播和环身式传播。类型化丰富了人们对人机传播的认知与想象,不再借以人际关系框架简单地理解人机传播,而是诉诸更系统、更全面的人-技术关系视角,进而突破人类传播对人机传播的限制。

在实践层面,人机传播的类型化以身体为中心,通过技术与身体交互的不同空间,区分了技术伴身、环身、离身的交互特征与交互情境,明确了人类与不同技术类型交互的实践场景。类型化体现了智能技术的具身实践,通过技术与身体的交互使二者处于同一局势之中,以此凸显身体在实践情境中的重要性。聚焦实践情境中的身体与技术在理性方面突破了人类智能逻辑对技术逻辑的限制,在感性方面不拘泥于技术对人类身体的静态模仿,立足于人类身体与技术交互的过程本身,抛弃了对传播主体先验的认知限制,直观人与技术意义创造的不同场景。通过对实践场景的区分,使人们对智能技术类型的理解不再仅仅依据技术所表现的智能程度而简单地划分为特用人工智能和通用人工智能两类,而是更多地从自身实践出发探寻技术与“我”的关系,发现更多人与技术共现的交互场景。

在技术设计层面,基于类型化揭示了丰富的人-技术关系和实践场景,智能技术在人机传播实践中的设计方式也得以进一步细化。智能技术的改良或迭代可以根据不同人机传播类型在社会实践中的需要进行设计和调整。伴身式人机传播与身相随的即时交互存在生物信息安全隐患、隐私数据泄露等问题,因此在伴身式人机传播过程中通常无需也不宜加入除了用户本人和智能设备之外的其他技术中介,从而确保交互信息仅为用户本人所获取;离身式人机传播中人与技术的知识互补存在社会价值不明确的问题,因此需要拓展离身式传播的实践场景,通过更多具体实践明确传播中潜在的风险;环身式人机传播涉及多元主体、关系、利益、责任,是构成最为复杂的人机传播类型,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和评估不同行动者的利害关系与责任关系,从而明确传播网络中的责任权重。依据人机传播不同类型的基本特征,相应的技术设计与应用逻辑也存在差异。

类型化是认识人机传播的关系维度视角,为人机传播的发展开辟了新方向。未来的研究需要在类型化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技术应用展开深入探索,进一步拓宽人机传播的理论视域与实践路径。

作者:叶立,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福建数字传媒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闽江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福建福州350108;林爱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广东广州510632

原文刊载于《新闻界》杂志2025年第3期,参考文献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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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尚如

校对:杨国庆

审核:段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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