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修订《中共海南省纪委海南省监察厅机关内部处理信访举报件规定》,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修订《关于强化优化问题线索处置的意见》,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向机关各部门下发“紧急”任务,要求限时对2018年2月1日前纪检监察系统制定的14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其中65个文件予以修订。
“规章制度‘立改废’,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形成覆盖纪检监察机关政务管理和业务运行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至关重要。”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表示,通过完备的制度体系、合理的决策机制、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执纪执法,构建起科学严密的权力内控机制,强化对纪检监察权的监督制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自身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海南省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业务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等8项内部规章制度和《海南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办法(试行)》等10项外部业务衔接制度。《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业务工作流程细则(试行)》围绕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和完成时限,对领导体制、监察对象、信访办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对纪委监委履职全流程进行规范。其中,要求实行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设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调度,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建立问题线索初核了结审核会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执纪执法行为的监督。
此外,针对海南省纪委监委建立的“审查调查大数据平台”,同步出台了《审查调查大数据平台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大数据平台的使用方式和结果运用。“大数据平台的工作区域分为查询区和研判区,设置专用电脑、专用账号。”“坚持‘一事由一提请’原则,使用部门填写查询通知书,报领导批准。”“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大数据平台的日志记录对大数据平台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从硬件设置到审批流程,从具体操作到复核检查,形成完整流程并“固化”到计算机程序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我们始终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彻到制度规范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制度设计、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各方面,让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海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詹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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