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搞懂政府采购里的“合作创新”到底是怎么回事?担心术语太绕、流程复杂,看了半天还是云里雾里?别着急,这篇文章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通关指南”,我们用最易懂的方式拆解清楚。读完这篇,关于合作创新采购的那些事儿,你准能门儿清!
外企、民营、中小企业利好
1. 采购人应当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合作创新采购活动。
2. 鼓励有研发能力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合作创新采购。
3. 采购人开展合作创新采购应当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合作创新采购谈判有何“特色”
1. 由采购人自行选定。
2. 按照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定。
合作创新采购中“迟来”的谈判文件
1. 先邀请供应商来参与合作创新采购
2. 由谈判小组集中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共同进行创新概念交流。
3. 采购人根据创新概念交流结果,形成
研发谈判文件。
4. 采购人向所有参与创新概念交流的供
应商提供研发谈判文件,邀请其参与研发
竞争谈判…
合作创新采购订购中的“风控经”
1. 供应商研发方案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2. 采取两阶段评审。
3. 研发供应商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三家。
4. 研发供应商未按照约定完成标志性成
果的,予以淘汰并终止研发合同。
合作创新采购中的“共享经济”
1. 可以直接采购,也可以定制化改造后
采购。
2. 不高于首购价格。
合作创新采购中的成本怎么“补”?
1. 成本补偿范围包括设备费、业务费、
劳务费以及间接费用等。
2. 成本补偿额度有上限。
合作创新采购的争议处理有何新要求?
1. 可以质疑、投诉的范围。
2. 提起质疑、投诉的主体资格。
外企、民营、中小企业利好
合作创新采购谈判有何“特色
合作创新采购中“迟来”的谈判文件
合作创新采购订购中的“风控经”
合作创新采购中的“共享经济”
合作创新采购中的成本怎“补”?
合作创新采购的争议处理有何新要求?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辑|彭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