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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新规试行 六大利好驱动医疗互联网平台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具体情况。

业内观点指出,这三个文件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文件,释放出创新监管的信号,为中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医疗”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明了方向。

六大利好 驱动医疗互联网平台发展

1.不是所有的实体医院都可以做互联网诊疗。

《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 第九条执业登记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服务方式中增加“互联网诊疗”。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虽然不互联网医院及互联网诊疗依托实体医院运行,但并不是所有的实体医院都可以做互联网诊疗,需要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服务方式中增加“互联网诊疗”。

笔者注意到,在《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附录部分包含一份《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这也是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了互联网医院的基本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根据开展业务内容设置相应临床科室,并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保持一致。

笔者姬华奎认为互联网医疗平台可以依托实体医疗机构不同临床科室,开展各项互联网诊疗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互联网平台、第三方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比实体医疗机构更有优势,没有科室局限性。

医协体云平台 专科医疗协作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根据非公立医疗行业特点,依托专科医院优势,整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专家资源,主管主办了全国多学科医疗协作体云平台(简称“医协体云平台”),严格遵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据悉医协体云平台,以中心医院成立的专科医协体为核心, 围绕各中心医院专科医协体所在的临床科室展开医疗资源的服务共享。

通过专科医疗协作体及诊疗协作中心和协作体之间的相互连接,整合专家资源,实现统一资源调配,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技术支持,统一的转诊制度。

2. 第三方机构可以依托实体医院建立互联网医院

虽然互联网诊疗服务及互联网医院必须依托实体医院,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但是并没有关闭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建立互联网医院的通道,在《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执业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 第三方机构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共同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应当为实体医疗机构提供医师、药师等专业人员服务和信息技术支持服务,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各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责权利。

3.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但是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4.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患者未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医师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互联网医院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医师执业注册,有条件的适度放开,创造性监管“医生多点执业”

多项政策释放出创新监管的信号,《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对医师执业注册进行有条件的适度放开。互联网医院使用非本机构注册的医师,不用重新注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解读,这将进一步激发医务人员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展医疗服务的活力,有利于缓解医疗资源地域分布不平衡的矛盾,姬华奎认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平台推动“医生多点执业”的发展。

6.第三方机构搭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发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通过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第三方机构搭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受邀方以机构身份在该平台注册,邀请方通过该平台发布需求,由平台匹配受邀方或其他医疗机构主动对需求做出应答,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技术,为邀请方患者诊疗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邀请方、平台建设运营方、受邀方通过协议明确责权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总之,互联网医疗新规试行 六大利好驱动医疗互联网平台发展,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上下贯通,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缓解医疗资源地域分布不平衡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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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928A0ZRRR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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