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络的披露,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求公众意见。《条例》指出,本规定所称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和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的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该条例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区块链信息服务记录管理系统填写《区块链信息服务记录登记表》。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履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并建立和完善用户注册、信息审计、应急响应和安全保护等管理系统。在线开发新产品、新应用和新功能的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安全评估。
以下是《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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