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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济源“互联网+护理服务”来啦!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萍

1月4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日前我省出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郑州市(含省直医疗机构)、济源示范区为全省试点地区,在“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模式、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积累经验、提供实践依据。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为保障护理质量与患者安全,省卫健委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医疗机构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开展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且具备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线上申请、跟踪、评价护理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同时,方案对于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提供服务人员需要满足四项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能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试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要求,规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具体来说,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

为保障护士执业过程中的安全,医疗机构要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工作记录仪,配备一键报警、延时预警等装置;购买医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以防范执业风险。护士在外出执业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针对“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省卫健委要求,郑州、济源示范区要建立完善有利于“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发展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

目前,我省已有多家医院进行了积极探索。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自2018年年底开展“护士到家”服务以来,订单量逐渐增加,目前已完成“互联网+护理服务”3000余单。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侯小花说:“现在每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200单左右,需求量较大的有新生儿黄疸监测,患者胃管、鼻饲管更换,出院病人换药服务等,相关服务由满5年资以上的专科护士提供,都是护士利用下班后时间进行,不会影响正常的护理工作,全部收入归接单护士。”

据悉,患者可通过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公众号进行预约服务,包含基础护理、母婴护理、专科护理等多项服务,预约时即可看到每项服务的价钱。

“服务开展两年多来,因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受到越来越多认可,下一步要继续增加更多的服务项目,同时探索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让更多人享受到手机一点、护士到家的便捷。”侯小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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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10104A0F0ER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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