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什么是变量
在程序执行的过程中,其值不能发生改变的量称为常量,其值能被改变的量称为变量。
声明一个变量的目的是告诉编译器这个变量是什么样的数据类型,然后编译器才能知道分配多大的空间给它。
在程序运行中,操作的值其实就是在操作这个空间的中的数据,为了方便操作,可以给这个空间取一个名字,称为变量名。
3.4、标识符的书写规则
标识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一个名字,可以用来标识类名、变量名、方法名等有效字符序列。
在Java语言中,书写标识符的规则如下:
1、Java语言的标识符的字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例如 “good” 和 “Good” 是两个不同的标识符
2、标识符可以由任意顺序的字母、下划线(_)、美元符号($)和数字组成,并且首位不能是数字
3、标识符不允许使用Java中的保留字或关键字,例如 “public”、“int”等
3.5、变量的作用域
作用域指的是变量的存在范围,只有在这个范围内,程序才能对它进行访问。
作用域也决定了变量的生命周期,生命周期是指从一个变量被创建并分配内存开始到这个变量被销毁并清除内存的过程。
3.6、变量的分类
变量按照作用域的不同,可以分为成员变量、局部变量两个类型。
成员变量:声明在类中的变量,它的作用域是整个类
局部变量:在一个方法的内部声明的变量,它的作用范围是整个方法体内。如果是方法体内的某个代码块内声明的变量也是局部变量,它的作用范围就是这个代码块内部。 这里的代码块指的是一对大括号{}以内的代码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