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下午14:00,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召开《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平台》建设方案专家讨论会,四川省相关非遗专家及数据库建设专家也一同参与本次会议。
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十二五”以来,民族民俗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我省的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天具有“流变性”,由此对全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保护手段提出了更高要求。
利用现代化的影像手段和存储方式,能延续和发展文化遗产的生命周期。但在社会和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仅仅对非遗相关的文献、图像、音视频等内容进行简单的采集和存储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软件平台等科技手段,建立一个系统的、全面的、高效快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保护体系。
《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开展全省非遗资源调查,建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数据库;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实现非遗资源、数据社会共享。”建设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平台,是保护巴蜀优秀文化传承,提升传统文化社会影响力,建设文化强省的有效途径。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平台》建设方案主要以《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方案编制规范》(送审稿)、方案编制人员现场勘察的资料等作为编制依据;坚持“唯一性”、“规范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等5项建设原则;以“一库一平台四系统”为主要建设内容,最终建设全省统一的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平台。
通过四川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在全省范围内流通,结合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应用,为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社会公众开放数据提供全面支持。同时为国家级相关平台预留接口,逐步推进覆盖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体系建设。
与会专家也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系统数据库设计应充分考虑系统的扩展性,数据的兼容性和可扩充性。系统设计必须考虑未来应用功能的扩展。功能扩展是以数字保护平台扩展为基础的,因此,数字保护平台的可扩充性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在听取各位领导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后,中心接下来将加快对方案修改优化,并不断推进《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平台》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保护和交换共享平台。
编辑: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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