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政府鼓励倡导
企业自愿承诺
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
引导和鼓励实体店经营者开展
“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
截至10月底
全市已有327家实体店响应
“无理由退货”号召
承诺线下购物7天
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天内无理由退货仅适用于网络(线上)购物,目前已成为各大正规电商平台的通行做法,增长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于线下实体店购物,暂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除非商品本身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否则消费者想要退货并不容易,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难题。
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商家诚信经营水平,我市将“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活动与“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创文固卫”等工作结合起来,鼓励、引导线下实体店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商品属性,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不产生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承诺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或者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同时,将实体店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检查,让线下消费更加安心无忧。目前,全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1件,退货金额2198元。
据悉,目前承诺“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主要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家电卖场等。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诚信示范街区、市场等场所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行政指导和示范引领,不断扩大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范围,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打造“安全购”“放心购”的消费环境。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冯天娇
编辑:陈荟吉 王悦(实习生)
审核:徐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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