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ruptive innovation”(颠覆性创新)是由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一种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服务,能够彻底颠覆传统市场和商业模式,重新定义行业格局和规则。
通常情况下,这种创新并非针对已有的市场和客户需求,而是面向未开发或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领域。创新者通常会通过低成本、高效率和便捷性等优势,吸引新的用户群体,并最终打破原有市场的垄断,实现商业上的成功。
典型的颠覆性创新案例包括亚马逊电子书、优步打车等,它们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技术或服务,迅速改变了传统市场的格局,颠覆了原有的商业生态,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和挑战。
在ERP领域,一些能够被认为是颠覆性创新的例子包括:
这些技术的引入和应用,可以大幅提升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改变了传统ERP系统的商业模式,从而被认为是ERP领域的颠覆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