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海外消息,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正在制定一项政策,引导无人驾驶汽车包括自动驾驶卡车、自动驾驶公交车以及其他自动驾驶交通工具的发展。
据了解,美国运输部长对此公开表示,美国运输部将很快公布四项决议,以扫除阻碍汽车、火车、公共汽车、商用卡车等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的障碍。
回到2017年夏天,美国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就曾经公开表示,正在研究一项全国性的自动驾驶汽车立法,该提案将允许汽车制造商在不符合现有汽车安全标准的情况下部署至多10万辆自动驾驶汽车,并禁止各州再实施无人驾驶汽车规则。
这一举措将是美国联邦政府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汽车走向市场的首项重要立法。该法案要求汽车制造商向美国监管机构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但不需要事先批准进入市场前进行的先进汽车技术研发。
同样是在2017年年末,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又公开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扫清自动驾驶汽车的监管障碍,望在决定是否废除或重新修订相关规定之前,对相关研究的修改进行评定。
目前,美国联邦运输管理局正在寻找与自动驾驶公交车相关的两个方面的反馈,联邦高速公路管理局将征求公众意见,讨论如何在美国高速公路上设置自动驾驶的交通方式。
实际上,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立法问题,在近几年一直处在行业议论的风口。世界各大汽车公司都在联合自己的科技伙伴,持续发力布局无人驾驶技术,曾有业内相关人士分析,到2025年无人汽车将具备相当的市场规模。
但自动驾驶汽车的政策法规缺失是全世界的共同问题,自动驾驶首次在法律的层面上得到许可,是2016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宣布《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新的修正案规定,在全面符合联合国车辆管理条例或者驾驶员可以人工选择关闭该功能的情况下,将驾驶的职责交给车辆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明确地被应用到交通运输当中。
笔者认为,无人驾驶、自动驾驶等立法难成气候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系统的复杂性,如何在人为操作、无人驾驶状态机器操作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界限,最大程度的保证安全,这也是令标准制定者头疼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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