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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被大数据“坑钱”了吗?以后一定要擦亮眼!

刚刚过去的长假

你出去旅游了没?

熟客打折扣,这是情理之事,也符合商业经济的规律,然而,网络交易却会给出截然不同的待遇。最近,一位网友的出行经历上了热搜,涉及的内容,让人“大开眼界”。

原来我们一直以为,“公平”又“便宜”的网络平台,很可能存在偷偷“杀熟”的行为。

现今时代,什么都讲究一个“互联网思维”,无论是叫外卖,叫车还是出门旅行订购酒店,大家基本上首选通过网络订购。

一方面是图个方便,另一方面是图个便宜。

一般情况,网络订购都会有一些优惠。然而,大家没有注意的是,随着大家的购物习惯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一些网络公司却开始利用大数据搞起了“杀熟”生意,老客户不但没有得到更大力度的优惠,反而比线下还贵。

有网友调侃,这怕是遇到了假“佛系”公司吧,不杀生,只杀熟。

同时,网友也喊话监管部门,大数据“杀熟”是透支消费信任,不能纵容滥用大数据。

如何“杀熟”?

最懂你的人“宰”你最深

事情缘起究竟是怎样的?

近日,微博网友“廖师傅廖师傅”自述了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

据了解,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

为了验证自己是否被“杀熟”,他便用朋友的账号登陆该旅行网站查询,发现酒店房价为 300 元,而用自己账号查询还是 380 元!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并不意外,不少网友都称有过“被宰”的经历。

随后,不少网友纷纷跟帖表示:

“我和同学打车,我们的路线和车型差不多,我要比他们贵五六块。”

“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

“我老公消费比我低,开通不限流量服务的时候,他只要开通88元的套餐,我必须得开通138元的。”

“同买一场电影,我的37元,同事32元,就因为开了会员??”

新闻一出,一时间,像通讯、购物、娱乐、住宿、出行等日常消费迅速加入了被宰舆论旋涡。

一位不具名的网络公司工作人员向表示,对于大数据“杀熟”也有所耳闻但并不知具体如何操作。

网友曝料的背后,是出于自己被愚弄的愤怒。

而更多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经历或曾经被互联网企业“杀熟”过。

在微博文章发酵之前其实已经有人做过实验,两个人用同一款打车软件去相同目的地,手机软件显示出的价格信息居然相差30%。

如果你平时经常用这个打车软件,偶尔加价10%你同意了,下次再加价20%你又同意了,那么在平台大数据库,你的用户标签一定是“价格不敏感型”。

如果你在某购物网站搜索200元以下的耐克,你家方圆几十公里也没有专卖店让你去辨别真伪,并且你之前的网购信誉良好(没有过退货和投诉),那么你在平台大数据的标签一定是“价格敏感型”。这时平台给你推荐个199元的耐克鞋,你也就买了。

还有更不易察觉的,你在网上购物,不同消费等级的用户,收到不同金额的优惠券,最终实现了对同一商品的不同人群实行不一样的价格,但大家看到的价格却是一模一样的!

表面上,互联网平台公司通过大数据算法识别给你提供便利,实则检测你的消费行为,精准点杀。

“这样的现象很普遍。”谈及现在部分网络公司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杨义先坦言,很多企业难以抗拒价格差的诱惑。在用大数据采集到相关利益点时,便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赚取利益。

大数据,“熟”是“熟”非

如今,可能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大数据思维已经无孔不入。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在哪里,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有些习惯你没意识到,大数据或许已经发现了。

“必须承认,就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所需要的能力。”杨义先说。

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葛友山表示,这些年诸如消费者在一些惯用渠道去订酒店机票时会发现比其他渠道预订更贵一些的案例时有发生并且数量呈上升趋势,而现在更多了一种用大数据“杀熟”的方式,是将目标集中在同一商品中的不同消费群体的价格差异化。

常言道:“人熟为宝”,但当熟人好办事遇上经济理性,开始侵蚀熟人关系,就会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

“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向表示,平台通过大数据“杀熟”现象只是获得了眼前的小利益,最终对于平台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对此现象以及行为应该严厉打击禁止。”

经济学上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意味着同一产品以不同价格出售给不同消费者的情况,获取所有的消费者剩余。

历来多数互联网公司会将利用大数据描绘用户画像提供精准消费场景的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种优势。

葛友山表示,按照市场规则这是一种商业趋势,但现在这个功能“走偏了”,被用来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捷径,从而对于整个行业是个损害。

“当消费者不再选择这种方式去消费,或者不再信任平台或者渠道,原本应该双赢的局面就会被打破。”

曹磊也表示,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的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提升用户体验。若通过大数据进行违背道德的操作,是一个平台的悲哀。

大数据别沦为侵害消费者的帮凶

引发网友热议的焦点在于,“即便自己不缺那点钱”,也不愿意成为待宰的羔羊,为一件商品付出超过本身售价的价格。

毕竟,互联网时代让传统商店开始逐步实现“货不二价童叟无欺”,没有人愿意退回到再次被坑的局面中。

刀能杀人也能救人,刀本身没有罪恶,问题在人不在刀,一切善恶都取决于人的思维和心态。

同样,大数据本身也没有罪。大数据的出现与成长,一直伴随着各种怀疑和忧虑,事实也证明这些怀疑和忧虑并非空穴来风和杞人忧天。

不过,不能将问题归咎于大数据本身,不能因噎废食地遏制大数据发展。当前,我们应该反思大数据发展的伦理问题。

来源:财经早餐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科技日报、中国新闻网、中国消费者报、杭州日报、红网、四川在线、每日经济新闻、法制日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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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80303B042S1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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