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2017年11月24日公布第1861号令。法令要求:在境外网店购买商品时不仅需要提供护照信息,还需要提供个人纳税号及购物网址链接。如违反规定,则包裹无法办理海关清关手续,并会退回到发货人。该法令已于2017年12月7日正式生效。
此项举措的实施,致使从12月7日起,上万件没提供个人纳税号的包裹滞留在俄海关。
网友纷纷在脸书等其他社交平台上抱怨快递时间过长,客户反应非常强烈。
快递公司已经给客户下达了通知,在境外网店购物时除了需要护照信息外,还需要提供给个人纳税号(仅限俄罗斯公民),及所购每种商品详情的网址链接。这项新举措不涉及通过“俄罗斯邮政”邮递的包裹。有消息称,目前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不会签署补充命令来说明该项法令具体对哪些人有效,这些包裹将处于“积压”状态。
联邦海关总署对《生意人》报做出了声明,称提供个人纳税号及购物网址链接是用于确认购买的商品的申报货值及重量等信息,同时也将检查免税进口的超限情况。目前俄罗斯公民免税进口每人每月可以累计接收价值1000欧元以内,并且重量在31kg以内的境外包裹。
根据文件内容,新措施的效力将持续到2018年7月1日,此次行动被称为“试验”。
这次试验行动的实施,通过个人及商品信息统一数据库的建立,为2018即将实施的《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做准备工作,最终实现海关报关电子化及逐步达到降低个人网购进口商品免税额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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