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开始的运营方式主要是利用智能应用为用户
提供方便有效的出租车服务,但是随着滴滴出行的市场份额
逐渐扩大,出租车市场已经满足不了公司发展,于是滴滴出
行模仿Uber推出了专车服务,开辟了私家车市场,后期又推
出了拼车服务,经营范围越来越广。
在其现行的运行方式中:首先,消费者需要打车,消费者
会通过滴滴软件提出了打车需求,这个打车需求将会发送到
滴滴出行的服务器上。然后,滴滴出行服务器通过和百度地
图的合作,把用户所需的打车信息发布到了滴滴出行的搜索
界而以便司机搜索,在由司机自主接(抢)单,在让用户选择
打车的起点和终点以及打车预期的费用。用户可以查看司
机的信用情况,司机也可以对用户信用评价,双向选择是否
进行服务或者消费。最后,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则再次从
头开始,如果用户和司机双方达成一致,则通过第三方合作
软件付款给司机,用户和司机都可以享受滴滴打车的优惠,
达到互利共赢。
相比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体制建设,我国与之相配套颤
信用体制还是相对薄弱。在还没有健全的行业规范及标滩
的滴滴出行打车软件遭遇不守信誉可以逃避付费的事件屡
次发生,导致了滴滴和滴滴司机的部分损失。同时,部分ire
滴司机在接单过程中挑挑拣拣,不加价不接单,违规注册时
有发生。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迫在
眉睫。
自从打车软件出现以后,出租车和网约车就出现了对峙
现象,而对如此迅速的市场,法律的建立明显是滞后的。在
没有出台相关法律之前,各地执法部门对网约车也进行了监
管处罚,但平台不仅没有反对他们违规运营,还变本加厉的
鼓励司机继续运营,报销全部罚款,这种行为不仅无视法律
法规,也使得政府的监管处于盲区。截比到2016年7月《网
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
法》)才出台,并在同年H份宣布实施。《暂行办法》的出台
实施对管制网约车市场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在实行过程中还
需要进一步磨合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