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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大数据》法的困局

图片来自网络

法的困局中的法,是指《数据质量法》。政府制定此法的初衷,是为了要将数据更好的服务于民众,却没想到此法成为企业寻租的猎物、游说业兴旺的支点、国会对付总统的独门秘器、公共利益代表缺位的“帮凶”、搭便车者的集体沉默以及三权对抗之中的和谐法则。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权力的角逐。政府发布数据往往关系到行业管制标准的设定,比如单位牛奶制品中的蛋白质含量、菌落总数应该是多少,诸如此类标准,既是数据,也是行业发展的支点。往往新旧行业标准细微处的变化,很可能将影响一个行业的竞争,改变一个产业的布局。对行业标准监管,产业界和政府部门各有各的原则与立场。

而由此,协调双方利益的游说业便应需而生。一方面,曾经参加与行业监管的官员们纷纷下海,给游说业添砖加瓦;另一方面,华盛顿的游戏规则也促动了游说业的繁荣发展。

在数据质量管理中,共和党和民主党各叙己见,当政府和国会意见相左时,国会就想办法在即将通过的法案里,而《数据质量管理法》就是共和党人在克林顿急需签署预算法案中掺入的沙子。而此法一经公布,也为很快带来了争议:谁,对数据的质量拥有最终的解释和确定权呢?!

比较着企业、政府部门等在数据质量管理中的万众一心,庞大的公众反倒是因为权力和利益分散,而显得势单力薄。而在集体逻辑之下平等与结社,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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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1102G1XSDT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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