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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汽车时速120 公里“自动驾驶”高速追尾,回应称车速超出工作范围

红星资本局6月15日消息,6月14日,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湖州支队通报了一起高速追尾事故。

据湖州高速交警官方微博,6月9日,在S14杭长宜高速上,一辆货车从第二车道变更到第一车道,但错误估计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车车距,最终造成了追尾事故。但随后在民警的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后方小车正在使用自动辅助驾驶系统,但系统并未自动采取制动措施。且由于驾驶员过于依赖该系统,自身并未及时观察前方路况,在货车变道过程中并未采取制动措施。民警最终判定,货车驾驶员因变更车道承担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车驾驶员因分心驾驶且制动不当,是加重事故后果的次要原因。

图据湖州高速交警视频

据湖州高速交警披露的事故现场照片及行车记录影像,追尾的小车是一辆理想L9。事故发生前,该车开启了NOA导航辅助驾驶功能,以120km的时速行驶。货车变道时,理想L9屏幕中间的两个红色警示标志亮起,但直到碰撞发生后,NOA标志才熄灭,脚踩刹车的标志才变绿。从货车变道到追尾,只有5秒时间。

图据湖州高速交警视频

对此,理想汽车(02015.HK/LI.US)方面向红星资本局回应称:“(理想L9)在距离大车很久的时候就提醒了用户要接管,要手扶方向盘。警示标识亮起的时候,还有声音的提示,但是用户都忽略了,可以推测用户注意力不集中。”

“理想汽车已明确向用户告知《理想L9辅助驾驶系统用前必读》。该文件在‘自适应巡航和车道保持辅助’的第4条载明:功能可能无法对近距离或快速切入本车前方的车辆做出及时的制动和减速。在‘前方碰撞预警和紧急制动’的第1条第2句载明:对于移动的货车和小车,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在车速8-100km/h工作。涉案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度已经超出车辆辅助驾驶自动紧急制动的工作范围,驾驶员因未按告知内容操作引起交通事故。”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目前市面上乘用车的自动辅助驾驶系统都是L2级,需要驾驶员时刻保持驾驶状态,手不能离开方向盘。L2级自动辅助驾驶普遍具备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自动紧急制动、自动泊车四个功能。

而理想汽车官网上写道:“理想L9应用了车规级128线高分辨率激光雷达,在智能驾驶状态下,通过自研的雷达算法加强对路面上的异形障碍物识别,进一步提升安全性。可识别近距离车辆加塞,尤其速度差较大的货车并线场景。”

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编辑 杨程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30615A08RCJ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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