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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AI是律师的敌人,也要先把它的律师费收了

中国先秦历史研究中有著名的夏商周断代难题,困扰了历史学家很多年,目前虽然已经有通说,但还是存在争议。相比较于历史王朝的断代有考古发掘等证据支持,对当下科技发展所处时期的判断,似乎要更难一些,因为所有人都身在此山中,自然是横看成岭侧成峰。所以第四次工业革命是否真得已经到来、互联网时代是否已经结束,目前难有统一结论,恐怕还是要让100年后的历史学家去“断代”。

无论迟来还是早到,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代表未来这一点已经没有争议。而所谓人工智能,简单说就是让机器拥有人的视觉(如人脸识别)、听觉(如语音助手)、触觉(如自动驾驶的环境感知)、思考能力(如AlphaGo的下期策略)、学习能力(如Google Cat实验)、反应能力(如自动驾驶决策)等,让机器像人一样聪明。人口增长会加剧就业竞争,不断增加的智能机器人更可能成为人类就业的敌人。而人与智能机器的就业“战争”不会是地理上的领土争夺,而是如物种进化一般的种群取代、行业革命。

不知是出于法律人天生的风险意识,还是因为程序员对痛恨律师,法律服务行业一直都被认为是人工智能革命的第一批殉道者。想来也是,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要减少社会纠纷的,从而鲸吞律师的案源,比如无人驾驶的普及,必然大大降低交通事故率,那么交通事故律师、保险律师可能都要失业。另一方面,对于人类来说浩如烟海的法条、毫无头绪的案例、不胜其烦的合同翻译,在智能机器看来可能也都只是小菜一碟,律师的 billable hours自然会减少。

不过,如果站在“时代”这样漫长的时间跨度上去看,结合法律人优秀的制造问题的能力,其实我们也不必过于悲观。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的过程中,甚至在高度人工智能化的未来,法律服务的机会都一定不会消失。对于律师来说,即使AI是敌人,也要想办法在被敌人彻底消灭之前,先把敌人的律师费收了。但前提是,法律从业者要能够主动去拥抱人工智能时代,警惕和解决其中的挑战,挖掘和把握其中的机会。

当前人工智能似乎正处在概念大于实质的阶段,所有人都在谈论人工智能,所有的机构、所有的工作好像也都能智化,但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还非常有限。那种可以进入陌生领域去摸清规则、整理经验、学习提升的通用人工智能(Gene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距离我们还比较遥远。但即使是有限的应用,实际上已经给法律服务者带来了严峻挑战,许多问题都值得去重新思考和审视。笔者能力有限,只能试着提出一些问题,暂时无法给出解决方案。

1、法律如何对待越来越聪明的机器

目前整个人类的法律体系都是以人为本的,即使是有生命的动物,也只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无法享受权利,也不需要自主承担义务。大猩猩即使会拍照片,也不能成为著作权拥有者,;小狗咬伤幼童,担责的是主人而不是小狗。动物尚且如此,无生命的机器、计算机程序的法律地位就更弱了。

人工智能的发展目标,显然是让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和工作,拥有人的学习能力。能力越大,产出越多,如何界定产权就是首当其中的问题。人工智能拍照、写小说、撰写体育新闻、绘画、创作歌曲在当下都已经成为现实。这种机器“智慧”的结晶,是否属于作品,本身就是难题。著作权人的确定,即使是单一软件生成,已经足以考验现有法律规则(能否认定法人作品本身有争议);如果人工智能系统之间存在协作,问题的复杂性则可能倍增。

相比于产权界定,责任认定可能是更复杂的问题。当前被谈论最多的责任认定问题是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虽然无人驾驶的目标是降低事故率,但再小概率的事故都需要解决问题的规则。越是高级阶段的无人驾驶(如L4级别无人驾驶),问题的复杂性越高,其中牵涉司机(可能已经纯粹是乘客)、驾驶决策系统提供商、定位及地图服务商、视觉硬件提供商、环境感知硬件提供商、整车集成生产商等多种角色,是否还能依据现有法律责任框架明确事故责任,是需要打上疑问的。除了无人驾驶之外,语音助手、人脸支付、陪护机器人等初期人工智能落地产品,都可能面临因服务引发的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2、人工智能发展对现有经典法律规则的重构需求

信息网络时代,立法、司法根据信息网络的特点,构建了一些经典的法律规则,最典型的就是“避风港原则”,它诞生于美国版权法领域,并迅速成为通行世界的网络服务商责任认定规则。在人工智能时代,这些规则能否继续沿用,并不是简单的问题。

比如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桥头堡语音助手这个方向,避风港原则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的相关规则,就可能面临挑战。伴随Amazon公司基于Alexa语音助手的音箱Echo的热销,引发包括搭载Google Assistant 的Goolge Home、搭载微软Cortana的Aristotle等智能音箱产品竞相入市,国内也已经有叮咚音箱等产品抢占市场。除了Amazon的高端音箱Echo Show之外,目前的音箱产品基本都是没有屏幕的。

虽然从目前来看,智能音箱给用户的内容普遍很有限,均是事先接入的内容服务商,比如Echo支持用户登录自己的Amazon或Spotify、Pandora账号,播放想听的音乐。但这些预装功能的展示,似乎远不够“智能”。假设将来智能音箱学习能力、探索能力越来越强,为满足用户需求,能够运用类似于搜索引擎的功能,到达某个存放音乐的网络位置,直接为用户播放音乐。这样的场景,智能语音助手直接为用户播放了音乐,但实际上是经过复杂的、用户感受不到的搜索(甚至可能是对散落各地的片段进行合成)获得的,究竟是属于链接服务,还是直接提供音乐作品?如果无法具体展现、定位“搜索结果”,是否还适用“通知-删除”规则?这些问题似乎一时也难有准确答案,当然,可能还没有困难到需要重构法律规则的地步。

3、人工智能应用可能带来的新型法律纠纷

伴随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一些新的违法犯罪手段(比如黑客侵入系统改变智能驾驶汽车的轨迹导致车祸)或侵权行为必然会出现,这些领域当然也可能成为律师新的机会。

仍然以语音助手为例,此前美国曾发生一起有趣的案例。Google公司的语音助手Google Home的唤醒词是“Google”,汉堡王公司就在电视广告中播出广告语“You're watching a 15 second Burger King ad, which is unfortunately not enough time to explain all the fresh ingredients in the Whopper sandwich. But I got an idea. O.K. Google, what is the Whopper burger(我们的广告只有15秒,无法向您详细描述Whopper三明治的新鲜食材,但是可以问一下Google,‘Google,什么是Whopper’) ”?然后一些用户的Google Home设备就开始根据广告中的问题,自动读出维基百科中的“Whopper”词条内容。Goolge公司自然很不喜欢这样被汉堡王利用,于是很快屏蔽了这条问题。

汉堡王的做法虽然很取巧,但也可以理解为是对Goolge语音助手的一种侵入,违背用户的意愿,达成自己的广告目的。这种行为是否损害Goolge或用户的利益,也很值得探讨。

4、高度人工智能化后可能衍生的新法律服务机会

人工智能的初级阶段,更多是给法律从业者出难题,比如前文提到的一些小问题。即使在高度人工智能化的时代,法律从业者依然可能有很多因人工智能而带来的服务机会。

比如,人工智能代替人的传统工作,那么必将激发更多人们去做更具有创造力、更依赖抽象能力、机器无法替代的工作,比如艺术创作,这时候律师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可能将更加重要。再比如,如果人工智能减少人类工作岗位是不可逆的趋势,那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被淘汰的人类员工对劳动法律师的需求、退休而平均寿命大幅延长的老人对社会保障和医疗律师的需求,都将会非常旺盛。

结语:人工智能究竟有多厉害,现在还难以预估,但至少目前来看,律师这一古老的行业,没有那么容易被取代。甚至律师还可能成为最后被人工智能取代的行业,就像公司破产也需要律师去走完最后的员工安置和破产清算程序一样。

编辑:O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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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80428B15QIR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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