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通过手机APP、微信服务号等电子化方式进行回访已具备技术基础,市场主体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回访的创新需求强烈,保险消费者对电子化回访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通过线上回访有利于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接触,能充分保障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2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并确定了保险公司开展电子化回访的条件和行为规范。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电子化回访适用于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应回访的全部人身保险业务。记者从保险业内获悉,所谓“人身保险新单业务电子化回访”是指保险公司在保单犹豫期内,依托互联网等技术,对投保人验证客户身份真实性,确认投保人知悉合同主要内容和犹豫期等相关权利的回访。
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此次《通知》主要从适用范围、系统要求、身份验证、质量管控等方面对电子化回访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保险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电子化回访信息管理系统,妥善保存回访信息数据,实现客户身份真实性验证信息、操作痕迹、重要页面等电子数据可查询、可检验。不得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电子化回访,严禁人为干预和操控数据。电子化回访信息数据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
在电子化回访时,保险公司应对接受电子化回访的客户身份真实性进行验证,可使用短信验证码、电子签名、身份证信息比对、人脸识别等有效技术手段,确保投保人本人接受回访。
此外《通知》还要求,投保人选择电子化回访但回访未成功的,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以电话完成回访并制作录音;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应以信函或者会见方式完成回访并取得投保人签名回执。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化回执对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新技术优化回访服务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壹账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仅仅是“电子回访”,随着金融数字化进程加快,在保险业务中,包括“智能客服”“智能理赔”等均可以实现线上远程作业,在疫情关键时期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还能提高企业办公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红星新闻记者 田园
编辑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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