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外部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和行业内部降本增效需求因素的驱动下,“保险+互联网”从辅助展业的信息化手段,向作为销售渠道的渠道化方向发展演化,进而出现以互联网公司模式为蓝本的公司化发展形态。但是,无论是渠道化,还是公司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效率不高、路径单一等问题。
以“保险+互联网”业态的表现形态为维度,可将我国“保险+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信息化阶段、渠道化阶段、公司化阶段。
(一)信息化阶段
上个世纪末,为满足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保险信息网,标志着“保险+互联网”信息化阶段开始。
受制于技术瓶颈,信息化阶段的表现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企业门户网站的建立和资讯传播为主,互联网在保险业的定位接近于销售辅助工具。
(二)渠道化阶段
随着保险行业发展形态的不断演进,“保险+互联网”向渠道化方向演变。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为渠道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电子支付、电子保单、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去除了技术壁垒。另一方面,降本增效的行业需求为渠道化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不断上升的渠道成本促使经营主体寻求更加高效的销售渠道。
在渠道化阶段,“保险+互联网”主要表现为各传统渠道的互联网化改造,改造形式分三大类: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自助服务平台、传统保险公司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专业保险中介公司电子平台。
渠道化发展的“保险+互联网”虽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但其运营模式仍基于传统保险的经营方式,对保险需求反应不够迅速。
(三)公司化阶段
在各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渠道互联网化的同时,形式上更加新颖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进入了发展快车道。从外部因素看,大数据、移动互联技术的进步为公司化发展提供了可能。从内部因素看,端降本增效的需求促进了公司化进程。公司化主要表现为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以承保、理赔、运营全部线上化为抓手,提高碎片化需求产品的研发能力,通过割除线下,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在现阶段,公司化发展的“保险+互联网”尚未彻底脱离渠道的影子。从运营方式看,传统保险公司未将互联网有机融合到经营管理中,组织架构、机制体制仍沿用传统体系;从产品创新看,绝大部分产品的设计和定价仍基于传统保险精算模型,且偏重于保险金额较小、责任界定简单的简易型保险。此外,互联网保险公司多采取割除线下的经营方式,在理赔方面的服务质量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客户体验度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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