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试点期间的“无车承运人”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即网络货运),网络货运时代的序幕正式开启。2020年将成为网络货运发展的元年。
据《办法》规定,全国物流企业都有资格申请网络货运平台的经营许可证;其中,两项要求必不可或缺,即电信增值业务营业执照和网络信息三级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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