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购买使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以此统计分析进店用户信息。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被相关部门罚款10万元。
经查,小鹏汽车共购买摄像设备22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全部安装在当事人旗下门店,涉及5个直营店及2个加盟店,开通系统账号8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
小鹏汽车采集面部识别数据,并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截至案发,小鹏汽车已拆除上述门店内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经由公司进行删除。对此,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鹏汽车方面已经关注到此事,会在近期针对此事发出声明。
伴随着AI技术发展,人脸识别信息被广泛运用,事关不少用户的支付信息、密码等安全和隐私信息。最近,一则“男子趁前女友熟睡翻开眼皮刷脸转走15万”报道被热议,不少消费者对人脸识别、刷脸支付的安全性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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