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7〕139号);
2. 《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0〕68号)。
二、受理条件
2017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
三、申请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2、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录用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劳动合同》(企业就业)原件和复印件;
3、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1、高校毕业生在“西藏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填报材料
2、人社部门初审、复审通过
3、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注:区外就业补贴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高考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向拉萨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六、办理方式
1. 网上申请
2. 人社部门审核
3. 提交纸质材料
4. 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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